4月26日上午,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消费券发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社会事业局组织召开红利性消费券发放工作布置会,向全区低保、低收入、特困、优抚等四类救助对象每人发放500元红利性消费券,共4865张。各办事处民政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人及定点消费机构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强调,各办事处民政部门及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加大宣传力度,做好政策解释工作,积极协调对接定点消费机构,建立完善消费台账,扎实推进红利性消费券发放工作。各定点消费机构要保证商品质量,对持红利性消费券的群众提供优惠商品及优质服务,确保群众安心、放心消费。
下一步,社会事业局将持续跟踪督导各办事处消费券发放以及定点消费机构商品质量、服务态度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