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高新技术工业园区总体发展规划(2018-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索 引 号:MB1452332/2020-00010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公报公示/公告公示
发布机构:登封市高新技术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关 键 词:公示
文    号成文日期:2020-04-28发布日期:2020-04-28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登封市高新技术工业园区总体发展规划(2018-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并参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中相关规定,现将“登封市高新技术工业园区总体发展规划(2018-2035)”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如下:

一、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

规划名称:登封市高新技术工业园区总体发展规划(2018-2035)

规划期限:2018-2035年,其中近期为2018-2025年,远期为2026-2035年。

规划范围:园区规划总用地面积6.03平方公里,规划范围为:北至风华北路,西至太后庙河,南至颍河,东至大金店镇行政边界,其中近期规划建设范围为太后庙河以东、规划国道343以南、博盛路以西、颍河以北区域,近期规划范围总面积为327.6公顷;远期规划建设面积为275.5公顷。主导产业为:高温元件及新材料生产制造、航空飞行器及零部件生产研发。

基础设施:①供水:扩建现状王堂给水厂,水源为王堂水库和西水东引。②排水:园区污水汇集后排入大金店镇污水处理厂。③供热:近期企业可自建燃气锅炉,远期结合供热专项规划建设集中燃气锅炉房。

二、园区实施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治理措施

(1)园区规划方案协调分析

结合规划方案与相关规划协调性分析,园区的产业定位与区域上层规划及产业导向相符,产业定位符合各级规划要求,园区产业政策优势明显。园区土地利用规划与《大金店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相比,本次园区规划用地范围内存在大部分基本农田,本次评价建议本次园区规划范围内的基本农田须调出,调出前将其作为禁止建设区,待远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园区规划用地一致时再逐步开发建设。同时,在园区建设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土地政策,通过土地置换,实现基本农田占补平衡。本次重点评价近期规划范围。

(2)环境治理措施及影响预测

①地表水治理措施及影响预测

园区污水汇集后排入大金店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COD50mg/L、NH3-N5mg/L),尾水排入颍河,评价建议其出水提标改造至地表水III类水体标准。

正常工况下,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地表水Ⅲ类水体要求后,排水对颍河的水质可以满足水体功能区划的要求,且影响较小。

②地下水治理措施及影响预测

选择园区内非正常工况下园区大金店镇污水处理厂调节池破损渗漏进行预测评价,结果为:

在非正常状况下因污水处理站调节池破损,对地下水影响较大。但从泄漏概率、地面破损概率综合考虑,污水处理站调节池渗入地下是概率很小的事件,如果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和应急处理措施,可以把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控制到地下水环境容量可以接受的程度,因此,建议园区各企业生产项目建设前进行必要的地下水勘察工作,根据勘察成果按行业标准做出合理的工程设计和防渗措施,防止污染物下渗污染地下水。

③环境空气治理措施及影响预测

评价要园区各入驻项目通过采取可靠的环保治理措施后,确保各类污染物做到达标后排放。且集聚区各入驻企业还要单独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评价中制定严格的污染防治措施,最大限度降低污染物排放对外环境的影响。

根据预测结果分析可知,主要污染物浓度预测贡献值均满足标准要求、且占标准份额非常小,说明排污对区域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④声环境治理措施及影响预测

园区建成后,区域内环境噪声主要来源于工业噪声、和交通噪声,在采取降噪、隔离、布局防治等措施后,园区工业噪声和交通噪声等对周边声环境影响不大。

⑤固体废物治理措施及影响预测

园区的生活垃圾通过垃圾中转站运送至登封市规划的垃圾焚烧发电厂统一处理,对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分类堆存,综合利用,最终废弃物运至综合垃圾处理中心处置。危险废物送到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进行妥善处置,区内不另设处置中心。

在采取合理利用、有效安全处置的前提下,园区生活垃圾、工业固废等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合理处置,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包括本园区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所有公众。

四、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示期间,如您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可下载公众意见表进行填写,并通过下述联系方式直接向规划单位反馈。

1.规划单位

规划单位:登封市高新技术工业园区管委会

联 系 人:张高鑫

联系电话:13938289591

通讯地址:中禾广场15楼1508会议室

2.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信函或其他合理的方式向规划单位及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意见。

六、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获取方式

1.征求意见稿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lRAKL3eU6w2Lkq6Pv2vdfQ;提取码:8o1d

2.纸质报告书获取途径:登封市高新技术工业园区管委会查阅。


附件
  • 登封市高新技术工业园区总体发展规划(2018-2035)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座谈会会议纪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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