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庞氏实业有限公司年产300吨电缆桥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 索引号:005308039/2020-00163
  •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业务信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
  • 发布机构:新密市环境保护局
  • 关键词: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保护,治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文号
  • 成文日期:2020-05-08
  • 发布日期:2020-05-08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郑州庞氏实业有限公司年产300吨电缆桥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与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郑州庞氏实业有限公司

    郑州庞氏实业有限公司年产300吨电缆桥架建设项目

    新密市曲梁镇产业集聚区风尚企业芯城69号楼102室、201室、202室

    河南省金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生产工艺:原料外购(钢板)—剪板—冲压—折弯—焊接—喷塑—烘干—成型。主要设备:剪板机、冲床、折弯机、电焊机、节能桥架成型机、切割机等

    1、废水。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园区污水管线进新密市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主要为焊接工序产生的焊接烟尘及喷塑工序产生喷塑粉尘和非甲烷总烃,焊接工序采取固定工位操作,在焊接点位上方设集气罩,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楼顶排气筒(高于楼顶5m,离地高度29m)排放;喷塑工段在密闭喷粉房内进行,喷塑粉尘由集气管经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楼顶排气筒(高于楼顶5m,离地高度29m)排放,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管收集后进入UV光氧催化 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楼顶排气筒(高于楼顶5m,离地高度29m)排放,经分析,粉尘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标准(颗粒 物 最 高允 许 排 放浓 度 ≤120mg/m3, 29m高 排气 筒 颗 粒物 最 高 允许 排 放速 率≤21.29kg/h),同时满足《新密市2019年工业企业深度治理专项工作方案》中排放要求(有组织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0mg/m3;周界外浓度最高点限值 1.0mg/m3);非甲烷总烃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标准(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120mg/m3,排气筒高29m时,排放速率49.4kg/h),同时满足河南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附件2排放建议值其他企业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2.0mg/m3的要求。

    2、噪声。对各产噪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采取选用低噪音设备、将设备置于厂房内、合理布置、安装减振垫、距离衰减等综合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3、固废。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废金属屑及除尘系统收集的粉尘分类收集后,定期外售;废活性炭经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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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 郑州庞氏实业有限公司年产300吨电缆桥架建设项目--报批版.pdf
  • 郑州庞氏实业有限公司年产300吨电缆桥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编制情况承诺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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