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总河长2号令发布 深入开展河湖“清四乱”行动

  • 索引号:358372706/2020-00053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发布机构:郑东新区水务局
  • 关键词:工作动态
  • 文号
  • 成文日期:2020-05-09
  • 发布日期:2020-05-09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河南省总河长2号令发布 深入开展河湖“清四乱”行动

           大河网讯(河南日报记者 高长岭)5月7日,记者从省河长制办公室获悉,河南省总河长令(第2号)已经由省委书记、省第一总河长王国生和省长、省总河长尹弘签发,决定在全省深入开展河湖“清四乱”行动,持续改善我省河湖面貌。

      总河长令指出,为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推动河长制湖长制从“有实”向“有为”转变,不断提升河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持续改善河湖面貌,决定在全省范围内深入开展河湖“清四乱”(清理整治乱占、乱采、乱堆、乱建)行动。河湖“清四乱”范围由主要河流向中小河流、农村河湖延伸,实现河湖全覆盖。各地要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拉网式全面排查河湖“四乱”问题,发现一处、清理整治一处。

      打好黄河流域“清四乱”歼灭战。今年在我省黄河流域开展河湖“清四乱”歼灭战,巩固“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清理整治成效,清除存量、遏制增量、严防反弹。将我省黄河流域所有河湖列入清理整治范围,重点清理整治黄河低滩区、各类保护区、黄河干流和重要支流的“四乱”问题。

      持续开展河道采砂综合整治。将加强河道采砂管理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把整治非法采砂列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内容,坚持惩防并举、疏堵结合、标本兼治,持续开展河道采砂综合整治。严打非法采砂,坚持对私挖滥采河砂行为露头就打。规范合法采砂,推进河砂有序开采。推广应用机制砂,从源头上解决建设用砂供应不足问题。

      加快河湖生态修复。谋划实施一批河湖综合治理工程、水土流失防治工程、生态湿地项目,大力营造水源涵养、水土保持、防风固沙林为主的防护林带,重点推进骨干河道两侧生态廊道建设,完成各类造林289万亩,湿地保护面积不低于942万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000平方公里以上,建成长葛双洎河、柘城容湖、虞城周商永运河、伊川伊河、光山龙山湖等5个国家湿地公园,在全省新批建20个省级湿地公园,进一步改善河湖生态环境。

      推进河湖划界。加快推进流域面积1000平方公里以下河流和水面面积1平方公里以下湖泊划界工作,2020年年底前要基本完成。推进智慧河湖监管。将信息化建设作为重要任务纳入重要日程,充分利用卫星遥感、视频监控、无人机、手机APP等技术手段加强河湖管护,以信息化推进河湖管理现代化。

      总河长令明确指出,各级总河长是本地河湖“清四乱”的第一责任人,县级以上河长湖长是河湖“清四乱”的具体责任人。各级河长湖长、各有关部门要将河湖“清四乱”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清理整治,把各项工作抓细抓实,抓出成效。要加强激励问责,对敢于真抓实干、动真碰硬、河湖“清四乱”成效突出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予以表扬或奖励;对河湖“四乱”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重大问题隐瞒不报、清理整治弄虚作假的,要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以铁的纪律维护河湖管理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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