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对实验区劳务派遣单位的监督和管理,进一步促进实验区劳务派遣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社部令第19号)、《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22号)及省市相关要求,结合实验区实际情况,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实验区各劳务派遣单位进行了2019年度核验,现将实验区许可存续的劳务派遣单位2019年度核验合格单位公示如下:
2020年5月11日
为切实加强对实验区劳务派遣单位的监督和管理,进一步促进实验区劳务派遣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社部令第19号)、《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22号)及省市相关要求,结合实验区实际情况,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实验区各劳务派遣单位进行了2019年度核验,现将实验区许可存续的劳务派遣单位2019年度核验合格单位公示如下:
2020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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