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金辉合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我局于2020年5月8日受理了你单位提出的《关于对郑州金辉合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优步学府C13-03地块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的申请》。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许可如下:
一、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5公顷。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北方土石山区一级标准。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为95%,土壤流失控制比为1.0,渣土防护率为98%,林草植被恢复率为97%,林草覆盖率为27%。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防治措施安排。
(五)基本同意水土保持补偿费为60058.8元。
二、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中应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相关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初步设计等后续设计,加强施工组织等管理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保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征占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做好表土的剥离和综合利用。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认真做好施工期间的洒水、苫盖、拦挡等临时防护措施,扬尘污染防治达到“八个100%”要求。
(三)严格按照水利部相关要求,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并按规定向我局提交监测季度报告及总结报告。
(四)落实并做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质量。
三、本项目属水土保持“未批先建”项目,生产建设单位要进一步增强水保意识,严格执行水土保持法,防止此类行为再次发生。
四、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并报我局审批。
五、本项目在竣工验收和投产使用前应通过水土保持自主验收;自主验收应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水土保持方案及本审批决定、水土保持后续设计等进行,严格执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标准和条件;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在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通过3个月内,向我局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水土保持设施未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附件:郑州金辉合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优步学府C13-03地块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报告书评审意见。
2020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