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批复文号 | 批复时间 |
1 | 河南美胜食品有限公司年产150吨蛋糕、100吨面包建设项目 | 新环审〔2020〕69号
| 2020年5月13日 |
2 | 年产3000立方米水箱建设项目 | 新环审〔2020〕71号 | 2020年5月14日 |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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