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2020)“新华楷模”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 索引号:739072336/2020-00019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新郑市新华路街道办事处
  • 关键词:通知,新华楷模,评选,实施方案
  • 文号
  • 成文日期:2020-05-15
  • 发布日期:2020-05-15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第四届(2020)“新华楷模”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进一步提升全民素质,打造文明新华,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助力。现就开展第四届(2020)“新华楷模”评选活动,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主题,以“新华楷模”活动为载体,广泛发动机关单位、各社区、辖区企业、院校及社会团体,通过层层举荐,公众评选,全媒宣传,深入挖掘群众身边的新华楷模,在街道上下形成敬楷模、学楷模、做楷模的社会风尚,为推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贡献力量,为新华路街道经济社会发展加油助力。

    二、评选时间

    2020年5月20日至2020年8月中旬

    三、推荐范围及条件

    新华路街道办事处辖区居民、党员干部、军人、教师、医生、创业者、新阶层人士(自由职业人员、民营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管理技术人员、中介组织和社会组织从业人员、新媒体从业人员)、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期间的一线医护人员、医疗团队、大学生志愿者、优秀志愿者等各行各业为新郑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或团体均可参评。

    基本标准: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

    2、事迹突出,催人奋进。在工作、生活和人际交往中品德高尚、亮点鲜明、情感真挚、阳光向上、充满正能量,被周围群众广泛认可传颂,具有榜样带动力。

    3、遵纪守法,无邻里矛盾,无经济纠纷,无违法违纪记录,无弄虚作假行为。

    具体标准(符合其中一条即可):

    1、勤勉务实,爱岗敬业,在自己的本职岗位上勤奋工作、无私奉献,在本行业本领域有引领示范作用的。

    2、在家庭中,孝顺老人、关爱子女、爱护亲人、夫妻和睦、生活和谐的。

    3、助人为乐,长期坚持帮助老幼病弱、鳏寡孤独以及其他困难群众,对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能很好的诠释雷锋精神和志愿者精神,或积极参与各类公益活动的。

    4.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社会上产生一定影响力的。

    5、面对贫困、疾患、家庭变故、自然灾害等艰难境遇或面对学习生活中的挫折,能够自信乐观、积极面对。面对压力、挫折、困难,不屈不挠,拼搏进取的。

    6、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以诚待人、以信取人、履约践行、言行一致,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有拾金不昧等重大情节,具有很高社会信誉和良好的守信形象的。

    7、具有较强的创业意识,创业事迹感人,创业成效显著,能够成功创业或带动群众致富,事迹能带给后来创业者很强的示范带动效应,学带性强,富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

    8、在外地求学、务工、经商、服兵役期间,诚实守信,艰苦创业,助人为乐,以自己实际行动展示了新华人良好形象的。

    9、在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中,积极主动、勇于担当,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

    10、尊老爱幼,乐于助人,和睦相处,照顾邻里,想方设法带领群众共同致富,受到社会广泛赞誉和群众一致好评的。

    四、实施步骤

    活动分为宣传发动、报名推荐、走访评选、总结表彰和后期宣传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  宣传发动

    通过电视台、政府网站、媒体平台、宣传页、条幅、微信等载体,广泛深入开展宣传发动,营造社会舆论影响,楷模评选活动在辖区形成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时间节点:5月20日---5月31日

    牵头领导:刘晓芳

    责任部门:党建办  各社区

    第二阶段  推荐阶段

    各部门、各社区通过自荐和推荐的两种方式,按照评选标准和要求,深入基层一线开展调查研究,深度挖掘并组织详细完整的文字材料,由部门、社区为单位推荐辖区候选人。文字材料纸质版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和电子版上报党建办,电子材料报送邮箱地址:xzxhxc@163.com;同时,在《郑州日报·新郑版》开通报名窗口,接受单位及个人特别是在外务工人员、流动人口等通过自荐形式进行报名。

    报名时间:6月1日---6月14日

    牵头领导:刘晓芳   

    责任部门:各部门  各社区

    第三阶段  评选阶段

    由党建办组织评选委员会对评选对象进行初审,确定入围人选。然后组织专家进行入户走访、专题采访、撰写事迹材料,再通过专家评审和大众评审等方式,并征求公安、纪检、法院、综治、社会事务、统战等部门的意见,最终确定10名获奖人选并进行公示。同时,由李建设同志同步进行视频拍摄工作。

    时间节点:材料整理6月15日---6月16日

    确定入围6月17日---6月21日

    入户走访6月22日---6月28日

    专家评审6月29日---7月5日

    公布公示7月10日---7月17日

    牵头领导:李建培  王  青  孙航威  刘晓芳

    责任部门:党建办 

    第四阶段  总结表彰

    举办表彰颁奖典礼,对评选出的新华楷模进行表彰。由新郑电视台进行全程录制录播。

    时间节点:2020年8月上旬

    牵头领导:冯举涛  李建培  赵跃强  贾伟宏  王  青

    孙航威  刘晓芳

    责任部门:党政办  党建办  社区服务中心

    协作单位:新郑市文化广电和旅游文物局

    第五阶段 后期宣传

    把评选活动的过程和宣传效果、产生的共鸣效应通过收集整理,以文字、图片等形式编撰成书,把评选出的楷模代表事迹进行一一详细展现,通过报刊杂志、门户网站、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以榜样的力量、道德的典范来引领辖区群众向文明前行。

    牵头领导:刘晓芳

    责任部门:党建办  

    五、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新华楷模评选活动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载体,也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促进公共文明素养提升的重要举措。各部门、各社区要切实提高认识,明确负责部门和负责人,周密部署,认真组织,切实把这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部门、各社区要加大宣传力度,扎实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充分联合新郑各大媒体网络,积极走访寻访,最大限度扩大群众参与率、满意度和活动社会影响力,为评选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深入一线,精心寻访。在寻访推荐过程中,要把握标准,既不降格以求多,也不追求“高、大、上”,要注重身边的“凡人善举”、“平民英雄”,确保推荐人选可信、可敬、可学。

    (四)提炼升华,及时报送。各部门、各社区至少推荐3名候选人。个人可向所在社区推荐符合条件的人选,推荐人选要填报推荐表一式3份,其中主要事迹材料在600-1000字,纸质版上报党建办(联系人:孟沛),电子版报送邮箱地址:xzxhxc@163.com。

    附件:

    1、第四届“新华楷模”评选活动领导小组(组委会)名单

    2、第四届(2020)“新华楷模”报名推荐表

    3、宣传标语

    附件
  • 附件1第四届“新华楷模”评选活动领导小组.docx
  • 附件2第四届(2020)“新华楷模”报名推荐表.docx
  • 附件3宣传标语.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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