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残疾人就业权益,推动构建和谐社会劳动关系,第一税务分局高度重视,多措并举扎实推进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
部门协力抓征收。主动与港区残联、财政等部门沟通协调,通过及时交流、联席会议、联合调研等形成征收合力,共同营造良好的征缴环境,确保残保金征收工作顺利进行。
政策宣传助征收。紧密配合港区残联,充分利用“税法宣传月”、“全国助残日”和“国际残疾人日”等时间节点,通过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手段,广泛宣传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等各项政策法规,做到全方位、多渠道、多形式地宣传征收残保金政策,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文明助残和依法助残意识。
优化管服促征收。不断加强对残保金申报缴纳的征管力度,在及时通知企业前往残联核定的同时,积极引导企业自行申报缴纳残保金。多次举办非税业务培训班,对残保金政策、征收系统操作等进行详细讲解,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业务素质,为缴费人提供优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