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学校食堂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 索引号:005299339/2020-00012
  •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食品药品监管/业务信息/食品药品专项整治
  • 发布机构:新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关键词:疫情防控期间;学校食堂;食品安全
  • 文号
  • 成文日期:2020-05-20
  • 发布日期:2020-05-20
  • 体裁
  • 生效日期:2020-05-20
  • 废止日期
  • 新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学校食堂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为加强疫情防控期间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全力守护复学复课学子们的饮食安全,近日,新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学校食堂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进行了监督检查。


     一是督促学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督促制定并落实疫情防控餐饮食品安全工作方案,科学安排师生就餐,分散用餐或分时段用餐,避免聚集用餐,保持就餐区域清洁干燥,定期消毒。校领导要灵活陪餐方式,对每餐组织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排除风险隐患,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学校餐饮食品安全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二是督促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做好食品安全工作。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要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要求,加强食品加工过程管理,每日对配送容器、箱、车进行消毒,对盛放食品的容器、箱进行“一次性封签”,落实餐食保温和配送时间要求,避免送餐人员和师生直接接触,确保配送过程安全。

    下一步,将加强与教育部门的沟通协作,重点检查学校主体责任落实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制度落实情况,切实提高疫情防控期间学校餐饮食品安全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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