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河南东方面机集团有限公司年产200套食品机械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全文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对策和措施 |
1 | 河南东方面机集团有限公司年产200套食品机械扩建项目 | 郑州市二七区马寨产业集聚区东方路18号 | 河南东方面机集团有限公司 | 河南省昊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河南东方面机集团有限公司在郑州市二七区马寨产业集聚区东方路18号建设年产200套食品机械扩建项目,总投资620万元,占地面积108803m2,利用厂区内现有工程生产车间及自有的闲置厂房进行生产,主要建设内容包主体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主要生产工艺为外购原材料—下料—机加工—焊接—检验—成品,主要设备为切割机、剪板机、车床、铣床、钻床、电焊机等。 | 1.切割工序产生的废气经设槽边抽风装置收集,收集后经一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焊接、打磨废气在各焊接区及打磨区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到的焊接烟尘、打磨粉尘通过一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郑州市2019年工业企业深度治理专项工作方案》中所有排气筒颗粒物小于10mg/m3的要求。 2.生活废水经厂区化粪池暂存后进入污水管网,由马寨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3.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暂存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废品回收站,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及时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 4.高噪声设备经采取隔声和合理布局治理后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371-68978655 传真:0371-68974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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