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月份荥阳市社会消费品零额总额增速居六县市第2位

  • 索引号:005291388/2020-00058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发布机构:荥阳市统计局
  • 关键词:工作动态
  • 文号
  • 成文日期:2020-05-25
  • 发布日期:2020-05-25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1-4月份荥阳市社会消费品零额总额增速居六县市第2位随着疫情防控取得阶段性胜利,一系列“促消费”政策逐步落地见效,市场运行总体平稳,市场人气逐步聚集,消费品市场恢复态势正逐步显现。1-4月,我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5.9亿元,同比下降16.4%,降幅较1-3月份收窄3.5个百分点,增速居郑州六县市第2位。其中,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单位)实现零售额8.2亿元,同比增长2.6%,较1-3月收窄9.5个百分点。
        一、网上销售逆势增长
        疫情期间,大多数人“宅”在家里,网络购物、餐饮外卖、生鲜配送、远程办公等“线上经济”更加火爆,4月,疫情防控形势稳、定向好,群众外出增加,线上零售增速有所减缓,但仍保持快速增长。1-4月,全市批零住餐限额以上企业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消费品销售额2.1亿元,同比增长6.3倍,较1-3月增长147.7%。
        二、基本生活品类商品零售额逐步恢复正常
        1-4月,从我市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销售类别看,基本生活类商品实现零售额1.3亿元,同比下降5.6%,其中日用品类同比增长15.5%,烟酒类下降12.4%。
        三、药品类零售额大幅上升
        1-4月,出于对新冠疫情的防控,以及为初三、高三学生开学做准备,居民对消毒用品、口罩、中西药品等防疫物资仍然有大量需求,从我市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销售类别看,中西药品类商品实现零售额1238万元,同比增长18.9%。
        四、居住相关类商品稳步增长
        1-4月,从我市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销售类别看,居住类商品实现零售额5135万元,同比增长10%。其中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同比增长13.7%,建筑及装潢材料类同比增长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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