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申报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 索引号:679485648/2020-00041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公报公示/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党工委组织部(人社局)
  • 关键词:公示
  • 文号
  • 成文日期:2020-05-26
  • 发布日期:2020-05-26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关于2020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申报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失业保险参保企业:

    为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做好2020年度航空港实验区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工作,现就有关问题明确如下,请各有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进行申报。

    一、失业保险稳岗补贴

    (一)申报条件

    在航空港实验区范围内依法参保登记、缴纳失业保险缴费1年以上(含1年)并足额缴费,欠费企业在补缴欠费后可申请本年度补贴;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5.5%,对参保职工30人(含)以下的企业,裁员率放宽至不超过企业职工总数20%;未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名单。

    (二)补贴标准

    返还标准上限为上年度企业及其职工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返还资金具体用途由企业确定。

    (三)申报程序 

    符合条件的企业登录“河南省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进行申报。申报途径如下:

    1、数字证书登陆。已办理数字证书的参保企业,通过网上服务平台(http://222.143.34.121./portal/#/home)中的“单位办事通道”办理稳岗补贴申请及申报业务。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手机验证码登陆。尚未办理数字证书但已在网上服务平台完成注册的企业,可直接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注册手机收到的验证码登陆网上服务平台,通过“单位办事通道”办理。

    2020年4月30日前,尚未办理数字证书又未在网上服务平台完成注册的参保企业,需在网上服务平台先完善注册信息,进行注册后,再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注册手机收到的验证码登陆办理,具体注册步骤如下:

    (1)完善信息。参保企业社会保险经办人登陆网上服务平台的“个人办事通道”完善本企业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单位授权的手机号码等信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单位名称、单位经办人姓名及手机号码等以上信息作为授权书主要内容加盖单位公章,在完善信息时需上传备案。

    (2)注册。企业经办人使用本企业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单位授权手机号码在网上服务平台的“单位办事通道”进行注册。

    (3)申请。注册成功后,采用单位授权手机号码登陆办理稳岗补贴申请业务。

    系统申报只上传《营业执照》;审批结果在郑州市政务服务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失业保险应急稳岗返还补贴

    (一)申报条件

     1、基本条件:生产经营活动符合郑州市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含1年)并足额缴费,欠费企业在补缴2019末之前欠费后可申请本年度补贴;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5.5%,对参保职工30人(含)以下的企业,裁员率放宽至不超过企业职工总数20%。

     2、受疫情影响较大及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企业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企业在2017年——2019年出现1年以上(含1年)亏损,如3年均为亏损,2016年必须为盈利,以净利润指标为盈亏依据。

    (2)企业在2018年、2019年实现盈利,但2019年较2018年利润下降30%以上(含30%),以净利润指标为准。

    (3)经区管委会认定的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企业, 按照《关于落实应急稳岗返还补贴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郑港办明电〔2019〕65号)认定。

    (4)经区管委会认定的在抗击疫情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防护物资供应企业、保障民生供应企业,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暂时困难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企业。

    (二)补贴标准

    按照2019年12月份企业失业保险缴费人数(含申报当月之前补缴),人均6个月郑州市失业保险金标准(1520元/人.月)计算,即人均9120元。

    (三)申报程序 

    1、资格审核:符合亏损、利润下降、区管委会认定的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企业向区人社局现场提交材料资格审核。

    2、初审:资格审核通过的企业登录“河南省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申报,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初审。

    3、审核:初审合格的企业,由区人社局会同财政局、经发局共同审核,报管委会审批。审批程序按照《关于落实应急稳岗返还补贴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郑港办明电〔2019〕65号)执行。

    4、公示:审批结果在郑州市政务服务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申报材料

    1. 失业保险应急稳岗返还补贴申请表

    2. 失业保险应急稳岗返还补贴审批表

    3.《营业执照》

    4.2017年、2018年、2019年审计报告《封面》

    5.2017年、2018年、2019年审计报告《利润表》

    6.承诺书

    以上所有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三、企业承诺

    申请企业需承诺未列入环保信用黑名单和严重失信企业名单,同时在申请后6个月内不裁员或裁员率控制在5.5%以内,对未能履行承诺的,按照有关规定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名单。企业应在规定时间内将补贴资金退回,逾期未退回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资金追回。

    四、企业稳岗补贴实名制信息系统的填报

    (一)所有审批通过单位在补贴资金到账后,均需及时登陆“企业稳岗补贴实名制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注册登记并填报数据。系统网址(http://wgbt.mohrss.gov.cn)对未及时进行实名制信息登记的企业,将列入社保信息信用体系不良记录。

    (二)失业保险应急稳岗返还填报中审批日期为公示期满日期,发放日期为资金到账时间,本期返还金额为按照失业保险金标准返还金额,即9120元。本期受惠职工人数为按照失业保险金标准返还受惠人数,即为企业上年末失业保险参保人数。

    五、注意事项

    1. 失业保险稳岗补贴与失业保险应急稳岗返还补贴不能同时享受;

    2. 上传文档扫描件(.JPG格式),图片必须清晰,不能清晰辨认数据的材料视为不合格材料,予以退回处理。

    3. 对于图片中有涂改、遮挡关键数据的行为一律予以退回处理,涉嫌串改数据的企业将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

    4.全年申报截止日期为2020年10月31日。

    5. 纸质资料提交地址及联系方式

    人社局联系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大道台湾科技园行政服务中心中楼609办公室。

    联系电话:60890251。 

     

    附件1:失业保险应急稳岗返还补贴申请表

    附件2:失业保险应急稳岗返还补贴审批表

    附件3:营业执照

    附件4:2017年、2018年、2019年审计报告《封面》

    附件5:2017年、2018年、2019年审计报告《利润表》

    附件6:承诺书

     

                                                                                                                                2020年5月26日


    附件
  • 附件1::失业保险应急稳岗返还补贴申请表.doc
  • 附件2:失业保险应急返还补贴审批表.docx
  • 附件3:营业执照.jpg
  • 附件4:2017年、2018年、2019年审计报告《封面》.jpg
  • 附件5:2017年、2018年、2019年审计报告《利润表》.jpg
  • 附件6: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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