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0年5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
序号 | 批复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批复链接 |
郑州航空港兴港能源有限公司郑州航空港领事馆东路加油站 | 郑港环表(2020)16号 | 2020.5.9 | 郑州航空港兴港能源有限公司 | 规划领事馆南一路以南、规划领事馆东路以西 | ||
2 |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导航路(华夏大道-巢湖路)等3条道路工程项目 | 郑港环告表(2020)2号 | 2020.5.14 |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部 |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 | |
3 |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幸安西路跨梅河干流桥工程等3个桥梁项目 | 郑港环告表(2020)3号 | 2020.5.14 |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部 |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 | |
4 |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天然气利用工程东南调压站 | 郑港环告表(2020)4号 | 2020.5.18 | 郑州航空港兴港燃气有限公司 | 黄海路与生物科技四街交叉口 | |
5 |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神都路(孙武路-滨河东路)等2条道路工程 | 郑港环告表(2020)5号 | 2020.5.18 | 郑州航空港区航兴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 南水北调总干渠以东 | |
6 | 郑州航空港城市运营有限公司集中供热C区管网建设一期及静好街、乔松街管网建设项目 | 郑港环表(2020)17号 | 2020.5.26 | 郑州航空港城市运营有限公司 | 南水北调干渠-毫都路以南,豫州大道以西,渤海大道以北以及静好街、乔松街 |
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规划市政建设环保局 生态保护与环境影响评价处
联系电话(传真):0371—86112289
通讯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星港路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