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对河南城源住宅工业有限公司年产80万立方米蒸压混凝土砌块及板材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审批。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告知。
序 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河南城源住宅工业有限公司 | 年产80万立方米蒸压混凝土砌块及板材生产线 | 登封市大冶镇冶南村 | 河南聚力联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总占地面积128849m2,投资30000万元建设2座成品库、1座生产车间、1座综合办公生活楼、全自动生产线2条,规模为年产80万立方米蒸压混凝土砌块及板材项目 | 运营期: 废气:主要为运营期进料、出料产生的粉尘,破碎球磨、制浆搅拌等工序产生的粉尘以及网片浸漆防腐产生的有机废气。 进料、出料、破碎球磨、制浆搅拌工序产生的粉尘分别经集气罩及管道收集,由仓顶除尘器(共9套) 袋式除尘器(共6套)处理后分别通过36m高排气筒(共7根)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同时满足《关于印发郑州市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12个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郑环攻坚[2019]3号)》砖瓦行业颗粒物标准要求(所有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小于10mg/m3);无组织粉尘满足《郑州市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深度治理实施细则》(郑环攻坚办[2019]115号)相关要求。 网片浸漆防腐烘干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由“UV光氧催化 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36m高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浓度排放满足《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标准要求、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相关要求。 二、设备清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蒸压釜冷凝废水经冷凝水池收集经气浮除油 过滤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配料;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三级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生活污水经1套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20m3/d)进行处理,1座废水收集池(250m3)收集后,用于厂区绿地及厂区西侧道路绿化带的绿化或抑尘。 三、破碎工段设备设置于地下,运行过程产生的噪声,采取减振、隔声及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切割边角料收集后作为原料回用,符合《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相关要求;废油桶、废脱模剂桶、废防腐涂料桶、废润滑油、和废活性炭,收集后暂存于1座10m2危废暂存间,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相关要求,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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