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
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各处(室):
按照全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部署,为进一步强化消防安全责任落实,解决重点领域隐患短板,夯实消防安全基层基础,维护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制定《城市管理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0年5月26日
城市管理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特别是近期作出的“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全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部署,进一步强化消防安全责任落实,解决重点领域隐患短板,夯实消防安全基层基础,维护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紧紧围绕“防大火、控小火、降总量”目标,注重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突出标本兼治、严抓治标、重在治本,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建立健全风险隐患分析研判、监测预警、精准施治、常态管控等机制,推动从根本上解决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完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做深做细做实基层基础工作,力争通过三年治理,有效遏制“小火亡人”,有效压减较大火灾,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
二、组织领导
城市管理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为此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的领导机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连震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闯同志为联络员,具体负责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相关文件的上传下达,按时汇总上报我局消防安全工作开展情况。各成员单位均为责任单位,按照城市管理局安全生产权责清单抓好办公、居住区消防安全责任,强化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督导,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落实消防知识宣传和员工教育培训工作,夯实我局消防安全基础。
三、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
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在我局管辖办公、生活区域、行业监管企业和所有从业人员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重点抓好以下几点工作:
(一)压实消防安全责任
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各单位要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细化岗位消防安全职责,将消防工作纳入单位年度综合工作体系;严格依据《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明确消防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扎实推进消防工作,迎接区年度消防考核,严格奖惩;督查督办处按照局领导批示对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导。
责任单位:督查督办处 综合执法监察支队 市政管养中心 水务处 南水北调办公室 园博园管理处
(二)组织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各成员单位要全面推进本部门、本行业消防安全检查治理工作。局属各单位及行业监管企业要按照消防技术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对建筑消防设施每月进行一次维护保养、每年进行一次检测,确保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督促本行业系统相关单位深化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的能力)建设,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火灾高危单位建强微型消防站,定期开展“六个一”(向社会作1份消防安全承诺、开展1次消防安全自查、1次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1次全员培训、1次全员应急疏散演练、向消防部门报告1次工作)和“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向社会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并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活动;局属各单位及行业监管企业要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保证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和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等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落实防火巡查检查工作,局属各单位和行业监管企业要落实火灾隐患整改责任和资金,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确保单位消防安全。
责任单位:公用事业处 综合执法监察支队 市政管养中心 水务处 南水北调办公室 园博园管理处
(三)突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和《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组织、监督、管理本部门和行业监管企业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每年5月份、11月份,分别选定主题,集中开展火灾警示宣传教育月和“119”消防宣传月活动;在火灾多发季节及元旦、春节、元宵、清明、五一、中秋、端午、国庆和全国、全省、全市“两会”等重要节点、重要时段期间,针对性地开展重点策划,集中组织宣传教育和提示提醒;将消防安全纳入单位内部日常管理考评,按照干部职工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落实宣传教育培训制度;强化消防安全精确培训,本部门和行业监管企业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以及值班员、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专兼职消防人员要接受消防业务培训,消防控制室所有值班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指导行业监管企业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制度,落实消防安全“三提示”(提示场所火灾危险性、提示消防器材位置及使用方法、提示安全出口和疏散逃生路线)要求;组织本单位和行业监管企业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和消防安全教育,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其他单位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全员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责任单位:综合处 公用事业处 综合执法监察支队 市政管养中心 水务处 南水北调办公室 园博园管理处
(四)强化部门职能支持保障
要按照《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第十四条要求,做好行政管理、公共服务职能部门对消防工作的支持和保障力度。燃气管理部门负责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督促燃气经营者指导用户安全用气并对燃气设施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排除隐患,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依法查处燃气经营者和燃气用户等各方主体的燃气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公用事业处 综合执法监察支队
四、组织实施和工作步骤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由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统一协调,局属各相关单位部门,按照“三管三必须”的原则组织实施。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4月至5月)。各责任单位按照局统一部署,制订工作方案,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明确整治目标、任务和措施,细化相关整治责任分工、工作措施、治理时限等内容。
(二)排查整治(2020年5月至12月)。各责任单位对本单位和行业监管企业进行消防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建立问题隐患、整改责任和制度措施“三个清单”,明确排查时间表、整改路线图、工作责任人,充分发动单位监管和相关企业力量,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确保各项排查任务保质保量完成。
(三)集中攻坚(2021年)。各责任单位认真对照前期排查的“三个清单”,按照整改难易程度以及危害后果实施差异化分步整治。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全面落实挂牌督办和跟踪整治,明确职能部门和单位责任,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确保按时整改销案。
(四)巩固提升(2022年)。各责任单位在推进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整改的同时,要分析共性问题,坚持标本兼治,结合实际出台配套举措、形成经验做法,建立健全本单位本行业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长效机制。总结形成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年度工作报告和三年行动报告并报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责任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意义,结合本单位实际分级落实组织实施工作,主要领导要专题研究部署,分管领导要主抓督办,建立工作专班,定期开展工作研判、听取整治情况汇报,研究推动各项重点任务按步推进、按期完成。
(二)强化统筹推进。要将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同日常业务工作做好衔接。将消防安全整治工作同创建安全发展示范城市、推进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和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结合起来,坚持因地制宜、因情施策,针对不同时间和业务领域特点,研究采取差异化的工作举措,开展针对性治理排查,健全完善政策支撑,确保治理实效。
(三)强化示范引领。各责任单位要在全面部署推进的基础上,积极探索符合自身工作实际的治理方法、措施以及能复制、易推广的工作体系机制,形成典型示范效应。坚持一手抓突出风险治理,一手抓长效机制建设,认真总结专项整治中形成的经验做法,固化提升为消防管理制度、治理标准规定。
(四)强化考核督导。此次专项整治作为省、市、区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区防火安全委员会将适时组织专项督查。各责任单位要严格落实区防火安全委员会考核验收标准和办法,做好阶段检查验收工作;常态化开展消防安全整治工作,层层传递压力,逐级推进任务落地,力求在区防火安全委员督导考评、在政务督查、日常检查、工作考核和“四不两直”的明察暗访中取得优秀成绩;三年行动期间,各责任单位及监管行业企业发生亡人和有重大影响的火灾事故,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严格落实查原因、查教训、查责任“一案三查”,依纪依规实施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