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登封市大冶镇人民政府大冶镇石淙污水处理厂项目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登封市大冶镇人民政府大冶镇石淙污水处理厂项目
建设单位:登封市大冶镇人民政府
建设地点:大冶镇工业集聚区中西部、登阜铁路和石淙路交叉口西北角
建设性质:新建
工程总投资:8810.30万元
占地面积:23.80亩
污水处理规模:日处理污水量1.0万吨
服务范围:大冶镇工业集聚区规划总面积为7.26km2;朝阳沟社区规划总面积为1.20km2;老井社区规划总面积为2.40km2,共计10.86km2
二、主要环境问题及采取措施
1、废气
评价建议将产生恶臭气体的主要场所格栅间、旋流沉砂池、调节池、水解酸化池、A/A/O池及污泥处理系统设计成封闭状态,对恶臭气体进行收集,采用生物滤池除臭处理,H2S去除效率95%、NH3去除效率95%,处理后经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要求,未收集的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根据预测结果,各污染物的贡献浓度均较低,不会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产生明显影响。
2、地表水
滤池冲洗废水引入污水处理前端系统进行处理。
污泥过滤废水和脱水系统冲洗废水一并引入污水处理前端系统进行处理。
本项目生活污水通过厂区污水管道进入污水处理前端系统,随全厂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后综合利用。
3、地下水
项目在正常运营过程中,各建构筑物均采取有防渗措施,基本不会对地下水产生影响;在非正常状况下,从水力联系方面分析,调节池的泄漏事故会对周边小范围内浅层地下水有一定的污染风险,但均不会影响周围敏感目标的供水水源。在污水处理厂下游设置长期监测井之后,能有效控制本项目对地下水的影响。因此,本项目建设不会对居民引用水源造成影响。
4、声环境
本项目营运期东、南、西、北四厂界昼夜间噪声贡献值均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要求。项目场界200m范围内无敏感目标,生产噪声不会造成扰民现象。
5、固体废弃物
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经脱水后,污泥的性质需要进行鉴别,经鉴别若污泥为危险废物则交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若污泥为一般固废,可拉往登封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和生活垃圾混合填埋。
格珊渣和生活垃圾均为一般固废,建设单位收集后拟定期运往登封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填埋处理。
6、土壤环境
在正常工况下,项目厂区根据国家相关规范采用合理的防渗措施,废水收集池的污水不会渗漏和进入土壤,对土壤不会造成污染,在事故情况下,废水收集及处理池的池体及设备基础因系统老化、腐蚀、破裂等导致污水渗入地下,对土壤造成影响。
废水中的主要污染物为CODcr、BOD5、NH3-N、SS、TN、TP,不含重金属等第一类污染物,本项目不存在《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和《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15618-2018)中的污染因子。
在采取了设计的土壤污染防控措施后,项目土壤环境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7、生态环境
本次工程占地15867.12m2,在施工期将对该区域的植被进行清除,对局部生态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根据调查,区域内地表植被以人工种植的经济林为主,无稀有植物。在施工结束后通过加强厂区厂界绿化工作,作为对生态影响的补偿。因此本工程建设对所在区域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较小。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登封市大冶镇石淙污水处理厂项目是一项环保工程,是《登封市循环经济工业园区总体发展规划(2018-2030)》和《登封市大冶镇总体规划(2018~2035)》规划建设的配套基础设施项目,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管理要求,符合登封市大冶镇总体规划、登封市循环经济工业园区总体发展规划及规划环评的相关要求,项目运行后,有利于大冶镇工业集聚区及大冶镇的废水集中收集处理,具有良好的环境效益。本项目建设规模合理,工艺技术经济可行,废气、噪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环境影响可以接受。因此,从环保角度考虑,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范围:受该项目影响的公众和关心项目的公众
2、主要事项:对工程建设的意见,对工程拟采取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
五、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登封市大冶镇人民政府
翟主任
联系方式:15713855797
邮政编号:452473
通讯地址:大冶镇工业集聚区中西部、登阜铁路和石淙路交叉口西北角
六、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河南省豫启宇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郝工
联系电话:0371-53307228
邮政编号:450003
电子信箱:hnyqyy@163.com
通讯地址:郑州市金水区怡乐商务A座803号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以及邮寄信件,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意见(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有效时间为2020年6月3日至2020年6月9日
登封市大冶镇人民政府
2020年6月3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 大冶镇石淙污水处理厂 |
一、本页为公众意见 | |
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
(填写该项内容时请勿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内容,若本页不够可另附页) |
二、本页为公众信息 | |
(一)公众为公民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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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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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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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居住地址 | 省 市 县(区、市) 乡(镇、街道) 村(居委会) 村民组(小区) |
是否同意公开个人信息 (填同意或不同意) |
(若不填则默认为不同意公开) |
(二)公众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 |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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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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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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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省 市 县(区、市) 乡(镇、街道) 路 号 |
注:法人或其他组织信息原则上可以公开,若涉及不能公开的信息请在此栏中注明法律依据和不能公开的具体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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