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温汛期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 索引号:740707511/2020-00008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上街区应急管理局
  • 关键词:通知,高温,汛期,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
  • 文号
  • 成文日期:2020-05-29
  • 发布日期:2020-06-03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温汛期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局各科室、全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

    目前,我区已进入夏季高温汛期阶段,由于夏季高温、雷电、暴雨和强对流天气等自然灾害多发,且高温天气易造成作业人员身心疲惫或设施、设备异常等,极易引发各类事故。为确保我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和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的完成,特提出以下具体工作意见和要求,请结合自身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责任

    当前正值夏季高温季节来临,我区逐步进入主汛期,高温、暴雨、雷电、冰雹、大风等灾害天气以及洪水、内涝、山体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增多,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造成不利影响。局各科室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批示指示精神,清醒认识当前我区危险化学品领域面临的严峻形势,充分认清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落实防范化解风险措施。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全面分析评估本地区危险化学品领域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和隐患,结合季节特点开展针对性的督导检查,督促指导危险化学品企业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夏季汛期安全管理,强化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抓细、抓小、抓实、抓早,防微杜渐,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进一步抓实企业安全管理

    一是深入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管控,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检查临近山坡、河道和地势低洼区域的排涝系统,严防因水位上涨、山体滑坡等引发事故。发现隐患立即整改,一时不能完成整改的要严格落实针对性的安全防范措施,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要坚决停产、停工、停用,严格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五落实”。  

    二是加强日常管理。加强对员工的教育和培训,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特别是做好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场所的日常巡查工作,坚决杜绝违章作业。特殊作业和检维修作业要严格按规定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配备专人现场指挥。

    三是强化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对防雷、防静电、现场报警等装置要定期检测,确保安全设施完好率100%,生产设备稳定可靠。

    四是强化重点管控。加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控,强化遇湿易燃危险化学品管控,严密防范遇水易发生化学反应的危化化学品仓库内涝及商品返潮。

    五是合理组织生产。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严格控制劳动时间,防止作业人员因过度疲劳而导致生产事故的发生。雷雨天气禁止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雨天禁止进行剧毒、强腐蚀和遇水易发生化学反应的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高温天气下不宜进行易自燃、易挥发、闪点低的危险化学品和液化、压缩气体装卸作业。

    三、进一步严格安全生产执法

    局各科室要结合高温汛期特点,对危险化学品企业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反“三违”、隐患排查治理开展执法行动,督促企业制定落实防雷击、防高温、防汛等安全措施。一定要在监管执法上下真工夫、硬工夫,真正严起来、硬起来,发现问题要督促企业限期整改,逾期不能整改到位的要依法处罚,切实改变当前只检查不执法,执法不处罚等问题。

    四、进一步细化应急处置准备

    一是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强化教育培训,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密切关注、及时掌握气象预报和灾害预警信息,加强对重要装置、重点部位、重点场所、重点线路等的巡查监控,提前做好防雷防暴雨等工作,发现重大险情及时采取紧急停车、转移疏散、避险逃生等防范措施。二是局各科室要建立和完善危险化学品高温汛期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演练,并做好地方政府和企业应急预案的有效衔接。三是密切监测雨情汛情,加强灾害预警,统筹协调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加强值班值勤和应急物资配备,一旦发生险情,确保做到组织领导有力、救援及时到位、物资装备充足,措施科学有效,把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2020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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