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登封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提升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0年5月20日
登封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提升方案
为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9〕38号)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提升方案的通知》(郑政办〔2020〕2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郑州市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坚持以解决问题为导向、人民满意为标准,进一步全面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现更高层次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四统一”(统一审批流程,统一信息数据平台,统一审批管理体系,统一监管方式),打造国内一流营商环境,助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思路。在2019年改革的基础上,按照全流程、全覆盖和“一网通办、一次办成”的要求,全面梳理、重点突破。基本思路是:强化“三个引领”(法治化、国际化、市场化),突出“四个减少”(事项、材料、费用、时间),狠抓“八个提升”(多规合一、区域评估、项目策划生成、联合审查、联合测绘、联合验收、水电气暖获取、中介服务),确保改革任务落地见效。
(三)工作目标。学习借鉴先进城市经验,大胆创新实践,完成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的迭代升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能实现100%网上办理(涉密项目除外),确保系统之外无审批。到2020年8月底,实现“一网通办”,将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间压减至70个工作日以内。到2020年底,在全省建成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体系和管理系统的基础上,形成科学规范、服务便捷、运行高效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打造“登封品牌”,使我市成为“审批事项最少、办事效率最高、群众体验最优”的政务服务标杆城市。
二、围绕“一网通办”深化改革
(一)精简审批事项。结合机构改革情况和省、郑州市统一要求,围绕“一网通办”,进一步梳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按照“一件事”原则,以工程建设项目四个审批阶段为基础,每个审批阶段“一类事项一个部门统筹、一个阶段同类事项整合”,再依法取消一批必要性不强或者可以通过事中事后监管等方式实现管理目的的审批事项。(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发展改革委、资源规划局、政务服务大数据局,责任单位:各审批职能部门。完成时限:2020年5月)
(二)优化审批方式。市住建部门、发展改革部门、资源规划部门作为四个审批阶段的牵头部门,全面落实“一家牵头、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的要求,严格控制每个阶段的审批时间,防止前松后紧、压力不均。按照国家要求调整有关审批事项的审批时序,明确可以跨阶段办理的并行审批事项,充分保障建设单位的自主权,在最早可办时点和每个审批阶段起始时点进行提示,引导和帮助建设单位尽早完成事项申请。(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发展改革委、资源规划局、政务服务大数据局,责任单位:市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20年6月)
(三)优化“一张表单”。每个审批阶段均实行全市统一的“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报材料”,建设单位只需要一次填表、一次申报,不得对单个审批事项(并行审批事项除外)再单独收取申请表单和申报材料,不得对线上申报材料之外另行收取纸质材料,最大程度地精简申请表单和申报材料。推行申请材料、审批结果(文书、证照)的标准化,尽量采用结构化数据,减少纸质件、扫描件材料。(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发展改革委、资源规划局、政务服务大数据局,责任单位:市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20年5月)
(四)完善数据管理平台。以数据信息共享为支撑,推动网上办理,提高审批效率。针对系统上线运行情况和各单位个性化需求,优化再造线上业务流程,全面提升完善系统模块功能。打破信息壁垒,推动政务服务系统对接,归集有效数据,加大对各类材料、表单、办件批复和电子证照的数据共享力度。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运行机制,明确系统运行维护责任主体及职责,确保系统安全、稳定、有效运行。加强系统安全监测,及时修补系统漏洞,健全数据容灾备份机制,加强对应用数据特别是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敏感数据的安全保护。(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大数据局,责任单位:各审批职能部门。完成时限:2020年6月)
(五)实现“一网通办”全覆盖。国家确定的改革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建设项目(涉密项目除外),要求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中完成全部审批流程,确保“系统之外无项目、流程之外无审批”,坚决杜绝“体外循环”。(牵头单位:市住建局、政务服务大数据局,责任单位:各审批职能部门。完成时限:2020年8月)
三、紧盯重点任务深化改革
(一)加快推进多规合一。围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以更好更快方便市场主体办事为导向,加快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进度,从规划期限、规划目标、规划内容、信息平台、协调机制等方面理顺“多规”关系,实现“多规合一”,并搭建“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形成“一套机制、一个平台、一本规划、一张蓝图”的成果体系,统筹规划、建设、管理三大环节,强化空间管控能力,实现“一张蓝图干到底”,为项目生成提供依据,全面提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牵头单位:市资源规划局,责任单位:市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二)深入推进区域评估。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过程中具有共性的矿产压覆、地质灾害、节能、水土保持、地震安全性、雷击风险评估及环境评价等事项开展区域评估,提前完成建设项目开工前审批过程中涉及的有关前置性评估的评审工作,形成整体性、区域化评估评审结果。按照相关程序经审查批准后,提供给进入该区域建设项目涉及的审批部门审批和项目单位开发建设共享使用。核心板块区域评估工作全面实现“整体区域评估、企业共享”,加快项目审批,推动项目谋定即开工。(责任单位:登封新区管委会、市资源规划局、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分局、应急局、水利局、气象局。完成时限:2020年10月)
(三)做深做细项目策划生成。完善项目策划生成机制,由项目主导规划向规划引领项目转变。落实《郑州市政府投资项目策划生成服务实施办法(试行)》(郑政办〔2019〕60号),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推广”原则,将前期条件基本成熟、年度谋划的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纳入到策划生成的试点范围,先行先试。进一步完善项目策划生成协同工作平台,积极开展对项目单位的辅导和指导,运用“多规合一”和“区域评估”成果,对于政府投资项目通过国土空间协同、建设条件核查、部门靠前辅导服务,切实发挥规划的战略引领和刚性管控作用,进一步深化前期工作,提高项目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资源规划局、政务服务大数据局、交通局、文化旅游局、生态环境分局、住建局、水利局、城管局、应急局、气象局。(完成时限:2020年10月)
(四)深化技术审查改革。按照“谁建设、谁负责”“谁服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建设单位和勘察、设计等技术服务单位以及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的终身责任制。进一步压缩联合审查时间,取消民用建筑节能审查。全面实现电子审图,探索推行施工图审查“自审承诺制”,对属于“自审承诺制”适用范围的工程建设项目,办理施工许可证前可以不进行施工图审查,建设单位提交勘察、设计单位出具的施工图和自审合格承诺即可。加强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全过程监管,发现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依法责令改正、做出处罚,并作为不良信息计入勘察、设计单位的信用档案。(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各审批职能部门。完成时限:2020年6月)
(五)全面实行多测合一。制定联合测绘实施细则,推进建设项目竣工验收阶段的规划核实、人防、房产和不动产的联合测绘落实。(牵头单位:市资源规划局,责任单位:市保障性住房中心、住建局。完成时限:2020年6月)
(六)继续优化联合验收。制定联合验收实施细则,整合各相关部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流程,全面落实“一家牵头、一口受理、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的联合验收新模式。(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各审批职能部门。完成时限:2020年6月)
(七)加快水电气暖获取。建立水电气暖接入审批“绿色通道”,进一步精简材料、优化流程、压缩时限,所有审批事项5个工作日办结(含资料审核、现场勘查、报装方案审定)。(牵头单位:市城管局、住建局,责任单位:供电公司、禹中水务发展有限公司、热力公司、燃气公司。完成时限:2020年6月)
(八)深化中介服务改革。进一步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围绕破除涉审中介事项多、环节多、耗时长、收费乱、垄断性强等问题,构建中介超市,推动符合资质等级要求、业务范围广、技术能力强、服务信誉好、收费合理的涉审中介机构全进入、收费事项全透明,进一步规范中介服务行为。推进网上中介超市建设,健全中介服务竞价机制,推进中介服务费用和时间双下降、质量和效益双提升。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对中介服务行为实施全过程监管。探索对中介服务机构的信用评价,引导中介市场良性竞争、有序发展。(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大数据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各审批职能部门。完成时限:2020年6月)
四、进一步加强审批监管
(一)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在2019年改革的基础上,进一步梳理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告知承诺清单,按照“自愿申请、提前介入、平行推进、及时转换”的原则,对施工许可前的各类审批事项,积极推行“容缺办理”。对已经实施区域评估范围内的工程建设项目,相应的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同时,加强对告知承诺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对于建设单位未履行承诺的,采取依法撤销审批决定并实施失信惩戒等措施。
(二)加强信用体系建设。运用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政策,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信息公开机制,实行红黑名单制度,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强化勘察设计单位信用管理,根据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结果分类处理。强化测绘单位和测绘人员信用管理,结合测绘资质巡查、成果质量检查、市场信用等级评价等工作,将相关信息按要求记录信用档案并依法公示。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住建局、市资源规划局等部门参与,于5月底前制定“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和红黑名单管理具体办法。
(三)提高服务质量。巩固联合辅导成果,强化对“一网通办”的联合辅导;进一步优化提升帮办代办服务。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告知承诺审批制实施暂行办法等5个文件的通知》(郑政办〔2019〕46号)要求,
加强对行政审批豁免事项的服务管理。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继续发挥登封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的职能和作用,领导小组(登政〔2019〕18号)下设的攻坚组与登封市“一网通办、一次办成”政务服务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提升组合并办公,市住建局局长雷新亚任组长,市投资项目代办中心副主任李小芳、市住建局征补办主任杨伟平任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市发展改革委、资源规划局、水利局、城管局、应急局、交通局、文化旅游局、民政局、市场监管局、林业局、生态环境分局、保障性住房中心、气象局、供电公司、禹中水务发展有限公司、热力公司、燃气公司。提升组下设工作专班,人员从相关单位抽调,具体负责改革提升日常工作。各部门要密切协调配合,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投资审批制度改革、企业投资项目“最多跑一次”改革等“放管服”各项改革任务的协同联动,形成改革合力。
(二)严格督促落实。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作为全面深化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和政府数字化转型等工作的重要内容,实施绩效考评。建立健全改革评估评价机制,通过系统监测分析、建设单位反馈、专业机构评估等方式量化评价,跟踪改革任务和措施落实情况。完善奖惩机制,与年终考核相挂钩对改革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对改革工作推进不力、改革任务不能按期完成、存在弄虚作假等问题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三)积极宣传引导。各部门要通过多种形式和载体宣传报道改革进展和成效,为改革措施的落地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加强舆论引导,支持媒体和公众监督评判改革。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提升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注重总结改革经验,深化改革成果,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强大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