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新郑市新华路街道无主管楼院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索引号:739072336/2020-00010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新郑市新华路街道办事处
  • 关键词:通知,无主管楼院,整治提升
  • 文号
  • 成文日期:2020-06-09
  • 发布日期:2020-06-09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关于印发《新郑市新华路街道无主管楼院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管区、各社区:

    经研究,现将《新郑市新华路街道无主管楼院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2020年6月9日

     

    新郑市新华路街道

    无主管楼院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针对辖区无主管楼院治理这一薄弱环节,为补齐楼院序化洁化绿化亮化短板,夯实基层基础,提升社区治理水平,加强和创新城市基层治理,根据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徐立毅同志在市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2020年第1次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依据《中共郑州市委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党建引领深入推进城乡社区发展治理的实施意见》(郑办〔2019〕18号)、《中共郑州市委组织部 中共郑州市委城乡社区发展治理委员会关于建立“一核多元 融合共治”工作机制提升无主管楼院治理水平的指导意见》(郑组〔2020〕21 号)和《郑州市无主管楼院整治提升行动计划(2020-2021年)》精神,结合街道实际情况,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关于加强基层基础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市委“三项工程一项管理”工作大局,把建立“一核多元 融合共治”工作机制提升无主管楼院治理水平作为城乡社区发展治理的重要创新实践,扎实推进街道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建设郑州南部重要对外开放高地做出贡献。

    二、工作目标

    将居民楼院作为城乡社区发展治理基础单元,巩固社区疫情防控经验做法,把“战时”经验转化为“平时”基层治理长效机制,健全完善、巩固深化“一核多元 融合共治”工作机制。大力开展以“组织群众、美化环境、改善管理”为主题的无主管楼院整治提升行动,按照把无主管楼院内“组织建立起来、群众组织起来、环境美丽起来、事务管理起来、服务开展起来”的目标,通过社区党组织向居民楼院延伸、建立楼院自治组织、实行楼院长责任制、实施楼院环境设施有机更新、加强楼院志愿服务和文化团体建设、完善楼院民主协商议事机制等措施,培育居民群众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民主体意识,深化共驻共建共治共享,实现无主管楼院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从根本上改善我市无主管楼院的人居环境,把无主管楼院建设成为干净整洁、管理有序、群众认可的居民生活共同体。

    三、方法步骤

    (一)排查宣传(2020年6月14日前)

    1.调研排查,摸清实情。各社区结合疫情防控期间小区楼院卡点设置情况,对辖区内无产权单位、无物业服务、无人员管理的楼院进行全面调研排查,了解楼院居民基本情况和楼院环境整体面貌,掌握楼院党员、热心群众情况,收集汇总群众意见,形成楼院党员信息库(含辖区党员、在职党员、退休党员、流动党员)、楼院人员库(含热心群众、新阶层人士、社会组织工作者等)。

    责任部门:党建办、各社区

    时间节点:2020年6月14日前

    (二)建立组织(2020年6月底前)

    2.建立党组织。各管区和社区要在对无主管楼院摸底排查同时,谋划社区党总支和楼院党支部、楼栋党小组成立事项,原则上有无主管楼院的社区统一建立社区党总支;无主管楼院建立楼院党支部,党员人数不足的无主管楼院可与同社区相邻楼院联合成立楼院党支部;党员较多的楼院可建立楼栋党小组。在支部成员人选方面,要充分吸纳楼院政治素质硬、综合能力强的党员加入党组织,楼院党支部书记原则上由社区两委班子兼任,也可由本楼院党员担任,楼栋党小组长由本楼栋党员担任。

    责任部门:党建办、各管区、各社区

    时间节点:2020年6月20日前

    3.建立楼院居民自治组织。对具备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的楼院,按照有关规定成立楼院业主委员会,对暂无法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楼院,由管区和社区负责成立楼院事务自治管理委员会,楼院长原则上由楼院支部书记担任,楼栋长由楼栋党小组组长、本楼栋党员或热心居民担任,并在小区内进行公示。

    责任部门:社区服务办公室、各管区、各社区

    时间节点:2020年6月30日前

    (三)整治提升(2020年7月——2021年3月)

    4.整治提升阶段。科学有序推进楼院整治提升各项任务和有机更新项目。对列入市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无主管楼院由新城办规划实施改造,对没有列入改造计划的,按照街道标准配备相关设施,做到每个小区(党组织)都有办公用房、物业用房、监控设备、智能人行系统等;在显要位置对楼院党组织构架、自管会构架、楼院相关制度、居民 公约进行公示;要组织集中整治一批影响楼院环境卫生面貌的突出问题,通过“清垃圾、清杂物、清违建、清小广告”,打造“净美楼院、净美家庭”,让无主管楼院居民群众切身感受变化,增强基层干部工作信心。

    责任部门:社区服务办公室、行政执法办公室

    时间节点:2020年7月30日前

    5.规范管理阶段。在楼院党支部领导下,由业主委员会或自管会发起,充分征求业主意见基础上,条件成熟的要逐步引进物业管理服务,条件尚未成熟的采取聘用专职楼院门卫、组建义务巡逻队方式进行过渡。社区党组织指导做好无主管楼院党组织档案资料、自管会档案资料收集工作,确保资料规范齐全,并对档案实施常态化管理。

    责任部门:社区服务办公室

    时间节点:2020年8月30日前

    6.常态服务阶段。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楼院党支部要充分利用单位、经济社会组织、机关干部、教师、退休职工等资源,成立志愿服务队、兴趣小组等组织,开展公益性活动、文艺活动。组织楼院志愿者按照卫生城市创建和文明城市创建标准,开展“四清两美”环境大整治活动,切实增强楼院党支部和楼院自管会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治理楼院的水平。

    责任部门:社区服务办公室、各社区

    时间节点:2020年9月1日—2021年3月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街道成立无主管楼院整治提升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工委书记仪刚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党工委副书记、街道办主任冯举涛同志担任,班子成员及各社区党组织书记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社区服务办公室,李建培同志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贾伟宏、王青、孙岭担任办公室副主任,岳中峰、孙伟强、李涛为办公室成员。

    (二)明确职责任务。各管区、社区要高度重视无主管楼院整治提升工作,将其作为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夯实基层基础、提升城市基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的重要任务抓紧抓牢,各社区党组织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成立专班、专责推进。要落实直接责任和具体责任,明确任务分工,细化工作措施,扎实有序推进工作开展。

    (三)强化工作落实。各管区、社区要建立责任分包机制。明确分包责任,层层分包,压实责任。要建立任务台账,按照阶段安排和进度要求,按表推进、对表销号,确保整治提升工作落地落实。

    (四)严格激励奖惩。无主管楼院整治提升工作将纳入基层党建和城乡社区发展治理工作年度考核事项,作为社区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的内容,年底将针对此项工作完成情况予以奖励。

     

    附件:

    1、无主管楼院整治提升验收标准

    2、无主管楼院基本信息采集表

    附件
  • 附件1无主管楼院整治提升验收标准.xlsx
  • 附件2无主管楼院基本信息采集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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