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规划市政建设环保局拟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滨河西路快速化工程(华夏大道-林湾北路)等两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6月10日—2020年6月12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对策和措施 |
1 |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滨河西路快速化工程(华夏大道-林湾北路) | 南水北调主干渠西侧 | 郑州航空港汇港发展有限公司 | 天科院环境科技发展(天津)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南水北调主干渠西侧,规划为南北方向城市快速路,包含地面道路系统和地下隧道快速化系统,全长612.185米。建设内容包括路基工程、隧道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雨污水工程、绿化工程和电力管道工程等。项目总投资799254.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840万元。 | 一、废气:施工期严格按照《关于印发河南省2020年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20〕7号)和《关于印发郑州市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7个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郑环攻坚办〔2020〕25号)等大气污染防治相关要求,积极落实各项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营运期做好道路两侧绿化及路面养护工作,定期洒水,减轻道路扬尘对环境的影响。 二、废水: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收集后妥善处置。 三、固废:施工期废弃土石方及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至市政主管部门指定的消纳场所;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营运期道路两侧设置合理的垃圾收集装置,产生的一般固废由市政部门妥善处置。 四、噪声:施工期应合理安排工作时间,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位于环境敏感区工程,施工期采取设置临时隔声屏障等措施。营运期道路沿线环境敏感点采取限速、禁鸣等降噪措施。 五、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工程建设应严格落实相关保护要求。 |
2 | 郑州耐视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软性人工晶状体生产项目 | 如云路与梅河东路交叉口郑州恒丰科创中心1号楼5层512房间、5号楼3层 | 郑州耐视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河南省化工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租用如云路与梅河东路交叉口郑州恒丰科创中心5层512房间作为行政办公区、5号楼3层作为生产区,建设软性人工晶状体生产项目,建成后预计年生产人工晶状体20万片。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 | 一、废气:消毒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经灭菌箱自带废气处理系统处理后与铣削粉尘一起经新风排气口达标排放。 二、废水: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园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由市政污水管网引入港区第一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三、固废: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固废合理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四、噪声:运营期设备产生的噪声经采取安装基础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后达标排放。 |
二、听证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规划市政建设环保局 生态保护与环境影响评价处
联系电话(传真):0371—86112289
通讯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星港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