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惠济区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20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0年5月21日在郑州市惠济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惠济区财政局局长 石朝伟

  • 索引号:005287143/2020-00029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政府财政预决算
  • 发布机构:惠济区人民政府
  • 关键词:报告,财政预算
  • 文号
  • 成文日期:2020-06-11
  • 发布日期:2020-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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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郑州市惠济区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20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0年5月21日在郑州市惠济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惠济区财政局局长 石朝伟

    各位代表: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区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  

    一、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面对国内外风险挑战明显上升的复杂局面,在区委的正确领导和区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区政府团结带领全区人民,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河南特别是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经济运行保持总体平稳、稳中有进的良好态势。在此基础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

     (一)收入完成情况

    2019年我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际完成225154万元,为调整预算223750万元的100.63%,同比增长3.65%,超收1404万元。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完成192193万元,同比增长6.77%,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85.36%。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具体项目是:

    1.增值税完成53962万元,同比下降5.57%;

    2.企业所得税完成24170万元,同比增长1.01%;

    3.个人所得税完成3534万元,同比下降31.70%;

    4.资源税完成9075万元,同比增长30.65;

    5.城市维护建设税完成15044万元,同比下降4.04%;

    6.房产税完成7579万元,同比增长9.97%;

    7.印花税完成4075万元,同比下降11.83%;

    8.城镇土地使用税完成8012万元,同比增长13.44%;

    9.土地增值税完成50359万元,同比增长2.75%;

    10.耕地占用税完成16389万元,同比增长364.94%;

    11.环境保护税完成20万元,同比增长25%;

    12.其他税收收入完成-26万元;

    13.专项收入完成15万元;

    1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完成4953万元,同比增长42.49%;

    15.罚没收入完成5236万元,同比增长108.36%;

    16.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完成4150万元;

    17.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完成17065万元,同比下降44.02%;

    18.捐赠收入完成616万元,同比增长28.07%;

    19.其他收入完成926万元,同比增长245.52%。

        (二)支出完成情况

    2019年我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43559万元(含上级项目追加,以下同),为调整预算251402万元的96.88%,同比增长8.8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项目是: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3689万元,同比增长1.93%;

    2.国防支出305万元,同比下降9.23%;

    3.公共安全支出6826万元,同比下降52.70%;

    4.教育支出57629万元,同比增长11.72%;

    5.科学技术支出2262万元,同比增长3.20倍;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578万元,同比增长22.23%;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484万元,同比增长18.38%;

    8.卫生健康支出27609万元,同比增长15.08%;

    9.节能环保支出3817万元,同比增长1.06倍;

    10.城乡社区支出47608万元,同比增长36.04%;

    11.农林水支出12902万元,同比下降15.67%;

    12.交通运输支出1128万元,同比增长6.02%;

    1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660万元,同比下降72.14%;

    1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324万元,同比下降1.63%;

    15.住房保障支出5948万元,同比增长7.62%;

    1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668万元; 

    17.其他支出2万元;

    18.债务付息支出4120万元,同比增长5.70%。

    (三)2019年其他财政工作情况

    1.民生工作完成情况。一是支持教育优先发展。落实城乡义务教育保障机制改革政策,新建、扩建中小学全部投入使用;中小学教师平均收入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的政策精神全面落实到位;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超大班额现象全面消除。二是医疗卫生保障水平显著提高,免费“两癌”筛查等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全面落实。三是社会保障和就业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城市低保标准再度提高,就业再就业财政补贴政策认真落实。四是文化体育事业发展蒸蒸日上,硬件设施日臻完善。五是强农惠农措施日益完善,支持力度不断加大。

        2.财政资金监管情况。一是加强政府采购的审核把控职能,全年全区政府采购货物服务类预算额约41957万元,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约40429万元;二是充分发挥财政投资评审服务预算管理职能作用,全年共对全区498个财政投资项目开展评审工作,项目送审金额349711.21万元,审定金额296664.05万元,审减率15.17%。三是认真履行财政监督检查职责,查找出了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了规范管理的具体措施,力争使财政资金规范合理使用。

    3.防范化解债务风险情况。一是高度重视债务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债务化解任务。组织专人不定期测算辖区债务风险,压实债务管理责任。截至2019年底,我区债务风险指标均在正常范围之内。二是严守政策底线,规范政府举债模式。在债务风险整体可控的情况下,申请再融资债券6486万元,用于偿还系统内到期债券;安排财政资金偿还到期专项债券3160万元,各项到期存量债务未出现逾期情况。申报并获取有效债券发行额度7.76亿元,全力助推辖区重点项目建设。

    4.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决把落实更大规模减税降费作为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头等大事抓紧抓好,认真落实深化增值税改革、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等“一揽子”政策,切实降低企业负担,形成了企业收入“加法”和市场活力“乘法”的良好态势,促进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

    5.国有资产及国有企业管理情况。国有资产管理方面,按照先预算后购置的原则,统筹安排各单位国有资产购置,规范购置程序,完善监管机制,从源头上杜绝闲置浪费,提高资产使用效率;规范国有资产处置、出租、出借行为,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在政府资产整合上,全面梳理辖区政府资产存量,建立政府资产管理台账,同时对经营性国有资产严格管理,收入全部上缴国库。国有企业监督管理方面,强化国有企业产权登记,及时掌握企业国有资产状况,避免国有资产流失;完善国有公司重大事项监督管理制度,强化监督责任,理顺国资部门作为出资人的职责,强调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强化债务管理,严禁国有独资公司对非国有公司进行债权投资或担保,尽最大可能确保平台公司将遇到或可能遇到的债务风险进行有效化解;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对区属国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进行调整,为公司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总的来看,2019年财政运行平稳,各项财政工作开展有序,财政改革取得了新进展。这是区委科学决策、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区人大依法监督、有力指导的结果,也是全区密切配合、扎实工作的结果。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财政运行和管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突出表现为:一是个别单位预算编制不够精细,预算执行不够严格,预算法治意识仍需持续强化;二是因我区经济结构不合理,重点税源流失、重点项目落地实施难及缺乏新税源增长点等现象突出,导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乏力,加之减税降费政策的落实,导致全年收入压力偏大。对于这些困难和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研究探索,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工作措施,主动对接政策,努力加以解决。

    二、2020年公共财政预算草案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决战决胜之年,是“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为“十四五”规划良好开局打下基础的关键之年。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对我国经济阶段性发展造成较大冲击,财政形势异常严峻,减收增支压力加大,财政运行整体不容乐观。为此,编制好2020年预算、做好各项财政工作意义非凡,责任重大。

    2020年我区财政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区委三届十三次全会暨区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和新发展理念,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开放为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全面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并大力提质增效,更加注重结构调整,巩固拓展减税降费成效;认真贯彻“以收定支”原则,加大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力度,牢固树立政府带头过“紧日子”的思想,切实做到有保有压;规范政府举债融资行为,强化政府债务管理,积极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完善现代财政制度;认真落实市委“北静”发展要求,持续优化“一核三带六园”空间布局,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为郑州国家中心城市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贡献惠济力量提供财力支撑。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2020年区级预算编制坚持以下原则:

    坚持以收定支,量力而行。收入预算要实事求是、积极稳妥,科学分析预测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切实提高收入质量;支出预算安排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坚持人员支出适当增加,公用经费只减不增,专项支出必须有明确的政策依据,重大项目建设要纳入政府投资计划,注重实际效果和可持续性。

    坚持厉行节约,从严控制。坚持落实政府带头过紧日子要求,开源节流,增收节支,精打细算,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在行政开支上打好“铁算盘”,当好“铁公鸡”,严格控制一般性项目支出,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坚持集中财力,保障重点。坚持有保有压,按照15%的比例持续压减一般性支出,压减资金优先用于支持疫情防控、企业复工复产、“三保”及医疗卫生、乡村振兴、生态环保等民生领域。

    坚持突出绩效,加强监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推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双监控”,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健全以绩效为导向的预算分配机制,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坚持依法理财,规范管理。严格按照预算法各项规定编制预算,严控预算调整和调剂,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提高预算到位率和执行率。切实加强财政资金动态监控,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敢于坚持原则。

    2020年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安排如下:

    (一)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安排

    自2020年1月1日起,郑州市调整市与区之间财政体制,将原市、区共享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全部划为区级收入(金融企业除外),原市级征收的契税、车船税及四项非税收入下划区级征收。体制调整后,我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规模将会提高。按照新的财政体制,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为367121万元,同口径相比增长3%。具体收入项目是:

    1.增值税安排116580万元,同比增长7.89%;

    2.企业所得税安排52000万元,同比增长7.56%;

    3.个人所得税安排7200万元,同比增长1.11%;

    4.资源税安排10500万元,同比增长15.7%;

    5.城市维护建设税安排17000万元,同比增长12.84%;

    6.房产税安排8300万元,同比增长9.44%;

    7.印花税安排4400万元,同比增长7.68%;

    8.城镇土地使用税安排8700万元,同比增长6.83%;

    9.土地增值税安排54000万元,同比增长7.23%;

    10.车船税安排150万元,同比增长20%;

    11.耕地占用税安排8000万元,同比下降51.19%;

    12.契税安排44000万元,同比增长11.27%;

    13.环境保护税安排21万,同比增长5%;

    14.专项收入安排10500万元,同比增长9.36%;

    15.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安排5100万元,同比增长2.97%;

    16.罚没收入安排5970万元,同比增长14.02%;

    17.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安排13000万元,同比下降23.82%;

    18.捐赠收入安排700万元,同比增长13.64%;

    19.其他收入安排1000万元,同比增长7.99%。 

    (二)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安排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67121万元,按照新的财政体制,需上解207995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上级项目追加和上年结转项目资金后,当年可用财力为195185万元(含上级提前告知转移支付11171万元,其中一般转移支付10409万元,专项转移支付762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6219万元纳入预算安排,实际可动用财力为221404万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为221404万元,按可比口径增长8.64%,增长17617万元。2020年主要支出项目是: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安排41949万元,同比2019年预算增长2.25%。其中:人员经费23132万元,公用及运转经费2221万元,专项经费16596万元;

    2.国防支出安排316万元,同比2019年预算增长0.96%。其中:人员经费138万元,公用及运转经费58万元,专项经费120万元;

    3.公共安全支出安排6127万元,同比2019年预算下降2.64%。其中:人员经费3518万元,公用及运转经费385万元,专项经费2224万元;

    4.教育支出安排56440万元,同比2019年预算增长18.96%。其中:人员经费34827万元,公用及运转经费(含学生平均经费)1155万元,专项经费20458万元;

    5.科学技术支出安排821万元,同比2019年预算增长28.48%。其中:人员经费105万元,公用及运转经费6万元,专项经费710万元;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安排1600万元,同比2019年预算下降2.38%。其中:人员经费761万元,公用及运转经费44万元,专项经费795万元;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安排27727万元,同比2019年预算增长11.32%。其中:人员经费15030万元,公用及运转经费135万元,专项经费12562万元;

    8.卫生健康支出安排17850万元,同比2019年预算增长13.83%。其中:人员经费6835万元,公用及运转经费114万元,专项经费10901万元;

    9.节能环保支出安排6191万元,同比2019年预算下降35.97%。其中:人员经费467万元,公用及运转经费24万元,专项经费5700万元;

    10.城乡社区支出安排23825万元,同比2019年预算增长3.2%。其中:人员经费4460万元,公用及运转经费246万元,专项经费19119万元;

    11.农林水支出安排11127万元,同比2019年预算下降2.25%。其中:人员经费2419万元,公用及运转经费143万元,专项经费8565万元;

    12.交通运输支出安排1310万元,同比2019年预算下降0.15%。其中:人员经费788万元,公用及运转经费42万元,专项经费480万元;

    13.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安排192万元,同比2019年预算下降61.29%;

    1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安排1383万元,同比2019年预算下降2.47%。其中:人员经费1099万元,公用及运转经费63万元,专项经费221万元;

    15.住房保障支出安排10884万元,同比2019年预算增长74.62%。其中:人员经费7755万元,专项支出3129万元;

    1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安排719万元,同比2019年预算增长18.06%;其中:人员经费565万元,公用及运转经费30万元,专项经费124万元;

    17.预备费支出安排6475万元;同比增长25.58%;

    18.债务付息支出安排4300万元,同比增长6.28%;

    19.其他支出安排2168万元,同比增长19.58%。

    各位代表!做好2020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意义重大。我们将在区委的坚强领导、区人大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严格按照区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的决议和要求,攻坚克难、砥砺奋进,扎实做好2020年财政工作,全力保障疫情防控和各项重点改革任务,为加快形成更高水平的高质量发展区域增长极而努力奋斗,为“四城联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核心示范区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  件

    《郑州市惠济区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补充说明 

    一、关于《惠济区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中财政支出科目所涉及的单位说明

    1.一般公共服务。主要包括:区委办、人大、政府办、政协、纪委、政法委、统战部、组织部、宣传部、老干部局、妇联、团委、档案馆、审计局、财政局、信访局、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民族宗教局、发展改革统计局、工会、商务局、巡查办、接待办、信息中心、编办、工商联、金融办、社管办、督考办、科工局、经济开发区、惠济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机要保密局、八个镇(街道)。

    2.国防。主要包括:武装部。

    3.公共安全。主要包括:司法局、检察院、法院、武警中队。

    4.教育。主要包括:教体局、党校。

    5.科学技术。主要包括:科协、科工局。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主要包括:文化旅游局、文化馆、教体局。

    7.社会保障和就业。主要包括:人社局(劳保中心、就业中心)、民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残联、红十字会、老干部局、社治委、全区离退休金、城乡居民养老金等。

    8.卫生健康。主要包括:卫计委、疾控中心、妇幼保健所、保健办、退役军人事务局、医疗保障局、全区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离休医疗费、城乡居民医疗金等。

    9.节能环保。主要包括:环保局。

    10.城乡社区。主要包括:城市管理局、住房保障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新型城镇化办公室、惠济区规划发展中心、征收办、大运河文化区管理中心、社治委、八个镇(街道)。

    11.农林水。主要包括:高新农业示范区、农委、林业和园林局、八个镇(街道)。

    12.交通运输。主要包括:交通局。

    13.商业服务业。主要包括:商务局。

    1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主要包括:自然资源局。

    15.住房保障。主要包括:住房保障中心、全区住房公积金。

    1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主要包括:应急管理局、林业和园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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