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轨道交通8号线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 索引号:005252362/2020-00449
  •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业务信息/环评公示
  • 发布机构:郑州市生态环境局
  • 关键词:环境,影响,评价
  • 文号
  • 成文日期:2020-06-12
  • 发布日期:2020-06-12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郑州市轨道交通8号线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郑州市轨道交通8号线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要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郑州市轨道交通8号线一期工程

    郑州市高新区、金水区、郑东新区、中牟县

    郑州市轨道交通建设中心

    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郑州市轨道交通8号线一期工程,途经高新区、金水区、郑东新区以及中牟县,线路起于天健湖站,主要沿科学大道、瑞达路、甜园街、东风路、龙湖中环路、中兴路、商都路、绿博大道(郑汴物流快速通道)敷设,终至绿博园站,线路全长50.33km,全为地下线,设车站27座,其中3座半地下站、24座全地下站。新建梧桐街停车场、圃田车辆基地,东风路和绿博大道110KV主变电站,新建与6号线的联络线401.22m。本线为城市轨道交通制式,双线,速度目标100km/h,采用6辆编组A型车。初期2027年、近期2034年、远期2049年全日开行列车分别为166对、194对、274对。运营时间6:00~22:00,全天运营16小时。工程总投资306.7597亿元,其中环保投资13549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比例为0.44%。

     

    1.废气。施工期,积极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8个百分之百”标准。对于距离小于15m的环境敏感点的风亭,建设时,将风口背向居民等敏感点一侧,并在风亭周围种植乔木。运营期,车站风亭排风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标准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二级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食堂油烟通过采用静电处理法工艺的油烟处理设施处理,排放浓度应满足河南省《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表1大型标准要求。项目喷漆库产生少量的有机废气,采用油膜净化 活性炭吸附工艺的漆雾净化装置(去除效率达90%以上)进行处理,处理后废气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检修车间产生少量焊接烟尘采用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

    2.废水。施工期各类污水均不外排,施工场地内设置截水沟、中和沉淀池和排水管道,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地冲洗、绿化、洒水防尘等。盾构施工泥浆水经泥水分离系统处理后污水经盾构机自带的循环系统设施全部回用。施工人员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就近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运营期,全线各车站和主变电站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车辆基地、停车场洗车废水、检修废水经调节沉淀斜板隔油池、气浮过滤设备处理后汇同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经过城市污水管网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

    3.噪声。施工期,应加强施工噪声监管,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作业时间、敏感点周边设临时声屏障等措施,减轻施工噪声对周围居民的影响,噪声排放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运营期,采用低噪声风机和冷却塔,风亭、冷却塔合理布局,风口不对向敏感建筑,针对地下车站风亭、冷却塔周边超标敏感点采取将消声器长度由2m加长至3m或4m,采用超低噪声冷却塔、排风口设置导向消声器以及消声百叶围栏等措施,噪声排放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相应标准要求。

    4.振动。施工期应优化施工方案,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在环境振动背景值较高的时段内进行高振动作业,限制夜间进行有强振动污染的施工作业。将施工现场的固定振动源相对集中,以缩小振动干扰的范围。施工车辆,特别是重型运输车辆的运行途径,应尽量避开振动敏感区域。运营期采取钢弹簧浮置板道床或同等级特殊减振措施5950延米(单线),减振垫浮置板道床或同等级高等减振措施1950延米(单线),减振扣件或同等级中等减振措施4135延米(单线),通过以上减振措施,沿线敏感点环境振动和二次结构噪声均应达到《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GB10070-88)中相应标准限值要求和《城市轨道交通引起建筑物振动与二次辐射噪声限值及其测量方法标准》(JGJ/T170-2009)中的限值要求。

    5.固废。一般固体废物临时贮存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01)及修改单进行控制管理,施工产生的渣土、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至市政部门指定的消纳场所。生活垃圾专门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施工期产生的废机油、废润滑油和有机溶剂废物、废涂料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机构处理。运营期车辆基地、停车场和主变电站产生的废油渣(泥)、擦拭油布、废变压器和蓄电池分类暂存于车辆段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机构处理。

    6.电磁辐射。主变电站厂界处工频电场、工频磁感应强度应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限值要求。

    7、土壤。对车辆基地采取分区防渗,油品储藏区和污水处理站设施的地面铺设防水层进行防渗处理。

    采取两次公示,附问卷调查表等方式,未收到反对意见。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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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郑州轨道交通8号线一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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