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三、人员构成情况
四、车辆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见附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一、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二、支出预算说明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五、政府采购情况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七、预算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八、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九、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十、空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和上级法院指定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2、审查和受理各类申诉案件,审判各类再审案件,处理涉诉信访。
3、依法审判上级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
4、依法办理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案件判决和裁定执行事项及刑事案件判决和裁定中关于财产部分的执行事项;办理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的执行事项。
5、管理、使用本院的司法警察力量,保证机关和押解人犯的安全,维护正常的审判执行工作秩序。
6、负责本院审判工作的管理监督、调查研究,总结审判工作经验。
7、负责本院干警思想政治教育、法制宣传和业务培训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协同上级法院及市主管部门管理本院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工作。
8、负责本院的内部监督和法官惩戒工作。
9、管理本院的有关经费及物资装备。
10、负责本院司法技术鉴定、通讯、网络信息等技术管理工作。
11、全面领导基层人民法庭工作。
12、负责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培训、使用、考核、奖惩等相关工作。
13、自觉接受上级法院对审判执行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14、做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
15、完成其他应由基层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我院现有内设机构9个: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执行局、政治部(机关党委)、综合办公室(督察室)、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下属事业单位1个,为司法警察局。
三、人员构成情况
我院共有编制207人,其中:行政编制107人,事业编制100人;在职职工179人,离退休人员57人。
四、车辆构成情况
登封市人民法院参加公车改革,已批复在用公务用车4台,分别为1辆机要通信用车,3辆应急保障用车,执法执勤车用车25台,共计29台。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0年收入预算4612.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412.45万元(财政拨款3537.49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115.96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其他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59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200万元,转移支付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0年支出预算4612.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29.81万元,项目支出1382.64万元。
按功能科目分类,包括公共安全支出3903.9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5.3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6.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6.61万元、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200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3229.8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102.95万元,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3.8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公用及运转支出)1113万元;项目支出1382.64万元。
(三)主要项目。
1、政府购买服务371.36万元。
主要用于支出劳务派遣合同制书记员、司法协警工资。共有劳务派遣人员106人,年工资总计371.36万元。
2、审判服换装项目11.28万元。
我院拟对审判服进行换装,费用需11.28万元。
3、新建审判法庭项目800万元。
4、青少年法治实践教育实践基地工程尾款200万元。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4412.45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200万元。与2019年预算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124.18万元,同比增加2.9%增加原因是2020年人员增多、工资提高、运转经费增加。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增加200万元,原因是与上年相比新增项目。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4412.4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3903.9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5.3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6.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6.61万元、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2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3229.8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116.8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抚恤金、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1113万元,主要包括: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费等。
(四)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200万元。
(五)“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2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1万元。 与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相比大幅减少,原因是对三公经费持续性压缩。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0年,法院运行经费安排111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正常运转,其中:办公费65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培训费50万元、委托业务费176万元、维修(护)费70万元、购置费50万元、专用材料及燃料费10万元、其他交通费80万元。相较于2019年减少12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压缩了部分运转经费,较上年减少较多。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为6272.3万元。流动资产为587.66万元,占资产总额的9.36%;固定资产为5684.64万元,占资产总额的90.64%。固定资产其中:房屋构建物面积为12905.16平方米,价值为798.46万元;公务用车45辆,价值542.7万元;单价50万以上的大型设备为519.03万元;其他固定资产为3824.45万元。
七、预算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登封市人民法院纳入绩效填报范围的项目数量4个,名称为1、政府购买服务,金额371.36万元。2、服装款,金额11.28万元。3、新建审判法庭项目800万元。4、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工程余款,金额200万元。已按照预算科要求完成绩效目标编制,并通过审核。
八、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的通知》(财预〔2017〕98号)要求,从2018年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根据经济分类科目改革要求,我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反映全部预算支出。
九、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院2020年预算安排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共有0项。
十、空表情况说明(公开空表的主要原因)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空表的主要原因是没有国有资本经营业务。
2.政府采购预算表。空表的主要原因是没有政府采购。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4.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