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规划市政建设环保局现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前程东路(巢湖路-太湖路)等3条道路工程等两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进行受理和拟批复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6月16日—2020年6月22日。
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对策和措施 | 公参情况说明 | 报告及承诺书链接 |
1 |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前程东路(巢湖路-太湖路)等3条道路工程 | 南水北调总干渠以东 |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部 | 河南金环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 项目建设内容为道路、交通、雨水、污水、照明、电力管道、绿化、灌溉等。建设规模为前程东路(巢湖路-太湖路)规划为城市主干路,全长1128.371米;电子信息七路(口岸五街至前程东路)规划为城市次干路,全长699.911米;枣庄路(龙中北四路至电子信息八路)规划为城市次干路,全长1316.238米。项目总投资18699.5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70万元。 | 1.废气。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汽车和工程机械产生的尾气,产生量较少,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汽车尾气和道路扬尘,运期做好道路两侧绿化,定期洒水,减轻汽车尾气和道路扬尘对环境的影响。 2.废水。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综合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排入港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运营期废水主要为雨期汇水,通过雨水管网排入附近地表水系。 3.噪声。施工期噪声主要为高噪声设备运行噪声,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控制施工时间段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运营期噪声主要为车辆运输噪声,采用道路两侧设置树木和绿化带、强化道路养护等降噪措施。 4.固废。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清运至垃圾中转站统一处理;建筑垃圾收集后及时清运至市政主管部门指定的消纳场所。运营期及时清扫路面垃圾,产生的一般固废由市政部门妥善处置。 | 建设单位2020年6月3日在大河网上对本项目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间未接到对本报告表或建设项目的不同看法及反对意见。 | |
2 |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滨河东路跨梅河干流桥工程等四个桥梁项目 | 南水北调干渠以南区域 | 郑州航空港区汇展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 河南金环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 建设内容为桥梁、照明工程等。建设规模为滨河东路跨梅河干流桥工程桥梁全长95米,横断面宽63.6米;规划仓储五街跨梅河干流桥工程桥梁全长88米,横断面宽56米;滨河东路跨梅河支流桥工程桥梁全长64米,横断面宽63.8米;园博路跨梅河支流桥工程桥梁全长68米,横断面宽36.6米。项目总投资21944.5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9万元。 | 1.废气。运营期做好路面养护工作,减轻汽车尾气对环境的影响。 2.废水。运营期雨水通过雨水管网排入桥下自然水体。 3.噪声。运营期噪声主要为车辆运输噪声,采用设置减速、禁鸣标志,限制车速,设置绿化带等降噪措施。 4.固废。运营期对路面进行定期清扫及垃圾收集,产生的一般固废由市政部门妥善处置。 | 建设单位2020年4月29日在大河网上对本项目进行了全本公示,在公示期间未接到对本报告表或建设项目的不同看法及反对意见。 |
二、听证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规划市政建设环保局 生态保护与环境影响评价处
联系电话(传真):0371—86112289
通讯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星港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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