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全科加强建筑工地汛期安全管理

  • 索引号:005299208/2020-00043
  •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城乡建设业务信息/建设行业管理
  • 发布机构:新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关键词:城乡建设,城乡
  • 文号
  • 成文日期:2020-06-17
  • 发布日期:2020-06-17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新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全科加强建筑工地汛期安全管理

    由于新郑市近期雨水分布密集,降雨量较多,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市应急管理局关于防汛应急工作要求,为保障施工现场和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市住建局安全科迅速组织人员开展全市建筑工地汛期安全检查。

    检查工作重点围绕建筑工地深基坑、起重机械设备、临时用电、脚手架和模板支撑体系以及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等安全管理情况。一是加强对深基坑支护和排水的管理。所有深基坑专项施工方案必须通过专家评审论证,并严格按照专项方案的要求进行支护施工,基坑内应及时排出积水,随时观测边坡及毗邻建筑物、构筑物的变化,做好观测记录。二是加强对起重机械设备的管理。严格监控施工现场塔吊、施工电梯等起重机械设备的基础,检查重点放在附着是否稳固、各种安全装置是否齐全和灵敏可靠,租赁、安装、检测单位要有资质,检验合格后准予使用。三是加强临时用电管理。施工临时用电必须符合标准规范要求,尤其要做好配电箱的防雨措施,所有施工现场在发生大雨等极端天气时要全部停止供电,雨后恢复施工前,首先要检查所有用电设施和线路。四是加强脚手架、模板支撑体系安全管理。要按照规范标准进行方案设计审批和架体搭设,重点防范立杆基础与排水措施落实情况。五是加强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管理。对食堂、宿舍、办公室、仓库等临时设施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对距离深基坑过近、不能满足安全要求的临时设施要坚决予以拆除,防止坍塌事故的发生。

    除检查活动外,在收到市委、市政府和市应急管理局关于防汛应急通知后,新郑市住建局安全科立即通知到全市建筑工地做好应急准备,并要求工地实时将建筑施工现场情况进行反馈,确保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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