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隐士沟水库备用水源地的决定

  • 索引号:005303449/2020-00036
  • 主题分类:农业、畜牧业、渔业、林业、水利、粮食/水利、水务/业务信息/水资源保护
  • 发布机构:登封市人民政府
  • 关键词:水利水务,取消,隐士沟,备用水源地
  • 文号:登政〔2020〕10号
  • 成文日期:2020-06-05
  • 发布日期:2020-06-18
  • 体裁:决定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登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隐士沟水库备用水源地的决定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隐士沟水库位于登封市西南石道乡西爻村,总库容535万立方米,控制流域面积约23.6平方公里,属小I型水库。由于地势、水质、水量等原因,隐士沟水库水源地功能逐渐消失,已不适用于作为石道乡生活用水水源地。自列为我市乡镇地表水集中式饮水水源地以来,从未向市到乡镇区提供生活用水。依据《郑州市农田水利现代化示范乡镇登封市石道乡建设项目取水许可审批》(豫水许准字〔2018〕第131号)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取消隐士沟水库备用水源地。将隐士沟水库仅作为农业灌溉水源,水库可供水量全部配置给农田水利现代化项目用水。

    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强化水资源保护和合理调配,切实保障良好的生态和社会效益。

     

     

     

                                     2020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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