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推进河湖长制从“有名”到“有实”转变

  • 索引号:358372706/2020-00067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发布机构:郑东新区水务局
  • 关键词:工作信息
  • 文号
  • 成文日期:2020-06-19
  • 发布日期:2020-06-19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鹤壁市推进河湖长制从“有名”到“有实”转变

        一是强化四级河湖管护职责。市级河长定期巡河,部署全市河湖长制工作,督促下一级河湖长及本级相关部门解决处理河湖疑难问题;县级河长对责任河湖进行日常巡查,落实上级河湖长部署的工作,及时组织问题整改;乡级河长定期巡河,对巡河发现问题及时组织整改,落实上级河湖长交办工作,落实责任河湖和治理的具体任务;村级河长强化源头管护,常态化开展巡河,做好信息上报、问题处理和结果反馈等工作。今年以来,已开展河道巡查4879次,发现问题185个,解决问题185个。二是加强河湖长制度引领。针对全域内涉河涉水问题,发布了第二号鹤壁市总河长令;在全市正积极全面推行“河长 检察长”制,做到信息互通,合力推进;建立长效保持机制,自6月起,每月20日前报送“三个清单”“清四乱”进展情况,及时掌握工作进度,督促各县区及时整改销号。三是凝聚社会各方合力。发动群众进行义务巡河,鼓励群众自愿加入巡河队伍,为河湖管理补给新鲜血液。6月15日,市水利局对淇滨区二支渠义务巡河队进行慰问,予以物力支持,赠送救生衣3件、救生圈2个、救生绳2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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