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根据最新“三定”规定列举)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三、人员构成情况
四、车辆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二、支出预算说明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五、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六、政府采购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十、空表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10.政府采购预算表
11.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根据最新三定方案列举)
(一)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基本制度。贯彻执行国家、省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环境保护政策、规划,起草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生态环境规划和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参与制定全市主体功能区规划。
(二)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较大以上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县、区级政府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警工作;牵头指导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跨流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市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核与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三)负责监督管理国家和省市政府减排目标的落实。组织拟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交易制度、排污许可证制度并监督实施;确定环境容量,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和控制指标,监督各地污染物减排完成情况;落实国家省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的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
(四)负责生态环境领域投资监督实施。提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国家和省市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市规划内及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
(五)负责全市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落实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化学品、移动源等污染防治管理制度、规范、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和南水北调中线工程项目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和防止地下水污染工作组织实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
(六)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受市政府委托对市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国家省规定审批或审核重大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对涉及环境保护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拟订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七)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执行国家、省生态环境监测制度、规范、标准,拟订我市生态环境监测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规划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组织实施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组织对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査评价、预测预警;组织建设和管理市生态环境监测网和全市生态环境信息网;负责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监督检查;建立和实行生态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全市生态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生态环境信息。
(八)负责生态环境科技与标准工作。贯彻执行各类生态环境标准和技术规范;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科技发展和基础能力建设,协调并组织实施重大环境科技计划项目及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加强“智慧环保”建设,推进大数据、云计算在生态环境保护中的运用;负责对清洁生产实施监督,参与指导和推动绿色采购、循环经济和环保产业发展;组织协调有关生态环境保护国际履约和国际交流与合作事务。
(九)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并监督执法;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组织开展生物物种资源(含生物遗传资源)、生物安全管理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十)负责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国家省有关政策、规划、标准落实,牵头核与辐射安全协调机制有关工作,负责辐射环境安全监督检查和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电磁辐射、伴生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配合做好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十一)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查处重大生态环境违法问题,指导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及业务建设;建立健全企业事业单位环保信用评价制度。
(十二)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工作,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加快形成生态环境保护大格局。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内设机构:局办公室(宣传教育处)、生态环境督察整改处、综合处、人事处、法规处、科技标准处、财务处、自然生态环境处、水生态环境处、大气环境处、土壤生态环境处、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核与辐射环境管理处、环境影响评价处(行政审批办公室)、生态环境监测处、环境管理应急处、移动源污染监管处、信息化管理处、信访处、机关党委。
下属单位:郑州市环境监察支队、河南省郑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郑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郑州市环境保护局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监察支队、郑州市机动车污染监察支队、郑州市危险废物和辐射环境监督管理中心、郑州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郑州市环境应急与事故指挥中心、郑州市环保技术开发中心。
二、人员构成情况
部门机关及归口预算管理单位人员共有编制 511 人,其中:行政编制 94 人,事业编制 417 人;在职职工500人,离退休人员 123 人等。
四、车辆构成情况
本部门共有车辆47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3辆,应急保障用车5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9辆,离退休干部用车3辆,其他用车17辆。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0年收入预算20649.90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0649.9082万元(财政拨款20649.9082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0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转移支付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0年支出预算20649.90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51.3406万元,项目支出12898.5676万元。
(一)按功能科目分类,包括教育支出156.8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81.9124万元;医疗卫生支出302.0616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8868.952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40.1319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7751.340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541.497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141.7340万元,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8.1093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2898.5676万元。
(三)主要项目:1.建设项目环评、清洁生产重点项目技术评估费115万元;2.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经费100万元;3.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81.6万元;4.郑州市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24万元;5.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问题整改工作经费67.9万元;6.生态环境系统机构改革工作经费136万元;7.郑州市环境服务业年度财务统计26.26万元;8.落实执法全过程工作经费35万元;9.生态创建工作奖励资金100万元;10.专项审计保障工作经费31.7万元;11.办公大楼改造630万元;12.郑州市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与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编制项目399.2万元;13.郑州市VOCS污染源在线监控平台建设项目(尾款)6.57万元;14.仪器运行费专项200万元;15.环境监测专项250万元;16.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第三方运维项目1273.3万元;17.环境空气移动监测车第三方运维项目110万元;18.郑州市水质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专项80万元;19.固定遥感监测设备运行维护经费249万元;20.机动车污染防治与监察管理191.2176万元;21.购买机动车尾气检测服务专项经费147.72万元;22.大气污染防治执法巡查工作经费97.6万元;23.执法工作委托第三方检测项目96万元;24.信息系统运行维护项目145.5万元;25.6.5世界环境日宣传项目35万元;26.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物联网监管系统服务49万元;27.郑州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20万元;28.移动应急指挥系统建设43万元;29.市环境攻坚办和市环境污染防治督导组工作经费1055万元;30.2019年全市水功能区及入河排污口水质监测、生态补偿断面监测项目233万元;31.购买第三方本地化技术服务项目500万元;32.郑州市臭氧污染天气管控项目165万元;33.郑州市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深度治理及“一企一策”系列服务项目570万元;34.第十一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空气质量保障资金636万元;35.其他污染防治支出5000万元。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20649.9082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万元。与2019年预算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8143.4503万元,主要因为污染防治工作任务加重,专项数量增加。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万元,无变化。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20649.908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156.85万元,占0.7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81.9124万元,占3.79%;医疗卫生支出302.0616万元,占1.46%;节能环保支出18868.9523万元,占91.38%;住房保障支出540.1319万元,占2.62%。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7751.340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609.606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性缴费、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2141.734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0万元。
(五)“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338.4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26.6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比 2019年减少24.73万元,主要原因为了节俭办公经费,压缩“三公”经费。
3.公务接待费11.75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比 2019年减少2.6万元。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节约经费开支。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0年,运行经费安排1443.24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其中:办公费776.2542万元,维修(护)费73.4万元,会议费32万元,培训费142.1万元,公务接待费9.5万元,委托业务费102.087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3.7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34.2万元。比上年减少625.382万元,主要由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节约经费开支。
五、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预〔2017〕98号)要求,从2019年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根据经济分类科目改革要求,我局(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反映全部预算支出。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4731.696万元。
(一)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2.706万元,具体采购明细如下。
办公设备购置,共483件,共计102.706万元;
(二)其他政府采购支出4628.99万元,具体采购明细如下:
1.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深度治理及“一企一策”系列服务项目570万元;2.购买第三方本地化技术服务项目500万元;3.臭氧污染天气管控项目164万元;4.全市水功能区及入河排污口水质监测、生态补偿断面监测项目233万元;5.第十一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空气质量保障资金636万元;6.环境保护信息系统运行维护项目145.5万元;7.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专项1273.3万元;8.移动监测车第三方运维项目110万元;9.郑州市水质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专项80万元;10.固定式遥感监测设备运行维护经费249万元;11.车辆维修服务38.19万元;12.办公大楼改造63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7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3辆,应急保障用车5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9辆,离退休干部用车3辆,其他用车17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一般公务用车及督查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8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6台(套)。
八、预算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我部门进行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的项目有三十四项:
建设项目环评、清洁生产重点项目技术评估费115万元;2.2.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经费100万元;3.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81.6万元;4.郑州市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24万元;5.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问题整改工作经费67.9万元;6.生态环境系统机构改革工作经费136万元;7.郑州市环境服务业年度财务统计26.26万元;8.落实执法全过程工作经费35万元;9.生态创建工作奖励资金100万元;10.专项审计保障工作经费31.7万元;11.办公大楼改造630万元;12.郑州市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与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编制项目399.2万元;13.郑州市VOCS污染源在线监控平台建设项目(尾款)6.57万元;14.仪器运行费专项200万元;15.环境监测专项250万元;16.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第三方运维项目1273.3万元;17.环境空气移动监测车第三方运维项目110万元;18.郑州市水质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专项80万元;19.固定遥感监测设备运行维护经费249万元;20.机动车污染防治与监察管理191.2176万元;21.购买机动车尾气检测服务专项经费147.72万元;22.大气污染防治执法巡查工作经费97.6万元;23.执法工作委托第三方检测项目96万元;24.信息系统运行维护项目145.5万元;25.6.5世界环境日宣传项目35万元;26.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物联网监管系统服务49万元;27.郑州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20万元;28.移动应急指挥系统建设43万元;29.市环境攻坚办和市环境污染防治督导组工作经费1055万元;30.2019年全市水功能区及入河排污口水质监测、生态补偿断面监测项目233万元;31.购买第三方本地化技术服务项目500万元;32.郑州市臭氧污染天气管控项目165万元;33.郑州市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深度治理及“一企一策”系列服务项目570万元;34.第十一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空气质量保障资金636万元。
九、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无。
十、空表情况说明(公开空表的主要原因)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空表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此项预算支出。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空表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此项预算支出。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四部分 附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10.政府采购预算表
11.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