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修改范围
本次调整的A-02地块用地位于新密市城市中心组团内,位于青屏大街以南,政通路以东,紧邻新密市市民服务中心。地块面积11599㎡。
二、修改的必要性1、用地性质的修改此次修改用地性质依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2011)。拟将A-02地块用地性质定为,商业用地(B1)。首先,根据《新密市城市总体规划(2018-2035)》与《新密市西大街与政通路交叉口东北角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对比,地块用地性质由商务用地变为商业用地,结合地块周边及现状实际情况,由于地块西侧为文化设施用地市民服务中心,其中兼具商务办公,因此为了落实《新密市城市总体规划(2018-2035)》,同时遵循土地集约的原则,本次调整势在必行。其次,根据周边现状分析,由于地块周边存在大量的居住区,但是商业配套相对缺乏,由于地块西侧市民服务中心兼具有商务办公功能,因此土地性质的调整不仅可以解决当地居民日常生活问题,同时也可以使城市配套更加完善。最后,地块用地性质调整主要基于新密市城市化进程加快,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整体形象的建设需要,为新密市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发展考虑。2、开发强度的修改根据实际情况以及结合《新密市西大街与政通路交叉口东北角控制性详细规划》拟将规划街坊地块开发强度控制如下: 容积率控制地块容积率不大于6.0;机动车停车控制1.0车位/百平米建筑面积三、修改后合理性分析1、修改后对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的影响(1)文化服务设施考虑地块西侧为市民服务中心,由于本次调整对开发强度等控制指标的降低,对用地性质的调整,可以避免与市民服务中心部分功能重叠,同时可以更好的为周边居民服务,更能提升城市建设,从而突出市民服务中心的地位。本次调整对周边公共服务配套设施不但没有影响,同时还对周边配套进行了补充与完善。2、修改后对道路交通的影响(1)道路影响本次地块开发强度的调整,根据青屏大街与政通路交通影响评价分析,地块开发强度的调整,更有利于满足机动车交通承载力的要求。(2)静态交通根据《郑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9)》,本次为保证地块停车需求,停车配建如下:机动车停车: 1.0车位/百平米建筑面积;非机动车停车: 2.0车位/百平米建筑面积。(3)退后红线本次地块后退城市道路红线均按照《郑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9》相关要求执行。3、修改后对城市空间景观的影响本次地块调整后,由于用地性质的调整,开发强度的降低,对城市空间景观反而是一种提高和改善,不但对城市空间景观没有影响,同时也提高了该区域的整体品质。4、修改后对四邻的影响本次地块调整后,用地性质由商务用地变为商业用地,容积率由8.0调整为6.0,开发强度降低,地块周边有行政办公用地,文化设施用地,商业用地,二类居住用地,但是二类居住用地较多,商业用地较少,因此,本次调整对周边相邻地块不但没有影响,同时还对周边配套进行了补充。5、修改后对市政设施的影响本次规划修改对市政基础设施(给水排水、电力电信、燃气、热力等)基本保持不变,以不损害、不侵占城市公共利益、社会利益,不降低配套设施的标准为先决条件。四、修改内容
调整前指标一览表
地块编号 | 用地代码 | 地块面积(m2)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限高(m) |
A-02 | B2 | 11599 | ≤8.0 | ≤49 | ≥25 | ≤100 |
调整后的指标表如下
地块编号 | 用地代码 | 用地名称 | 用地面积(㎡)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限高(m) |
A-02 | B1 | 商业用地 | 11599 | ≤6.0 | ≤49 | ≥25 | ≤100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行政许可法》、《河南省城市规划公示制度》等有关法律规定,特此公告:公告日期为30天,自2020年6月19日——2020年7月19日。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新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馈。咨询电话:0371-85817512新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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