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预算公开

  • 索引号:MB1632835/2020-00004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部门财政预决算
  • 发布机构:登封市文化和旅游局
  • 关键词:财政,财政资金,预算
  • 文号
  • 成文日期:2020-06-22
  • 发布日期:2020-06-22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登封市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三、人员构成情况

    四、车辆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见附件)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一、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二、支出预算说明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五、政府采购情况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七、预算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八、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九、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局2020年预算安排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共有0项。

    十、空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文化、广播电视、旅游、文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郑州市和我市的有关指示;拟订全市文化、广播电视、旅游、文物保护的规范性文

    2、统筹规划全市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广电事业、旅游业、文物保护事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实施文化和旅游惠民工程,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草。

    3、指导全市文艺事业发展,指导全市文化艺术与旅游演艺创作生产,指导全市重大文艺活动,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4、指导推进全市文化广电、旅游、文物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广电、旅游、文物行业的科技化、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指导行业装备技术提升,组织实施重大科项目,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

    5、负责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和优秀传统文化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和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和发展。

    6、拟订全市文化、旅游、文物产业政策和发展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开展文化、旅游和文物资源普査、挖掘、保护、利用和研究工作,指导文物和博物馆开放利用,研发推广文创产品,促进文化产业、旅游产业和文物保护利用融合发展。

    7、负贵对文化、旅游、文物市场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旅游、文物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旅游、文物市场。

    8、指导监督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推动执法队伍建设,依法组织查处各类违法案件,协调大案要案、跨区域案件的査处工作。

    9、指导管理全市文化旅游市场和文物的国内外宣传、交流推广,指导全市文化旅游品牌建设,统筹城市间的文化旅游和文物的交流与合作,负责政府、民间、国际组织在文化旅游领域的合作及日常外事事务。

    10、负责对全市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行业监管,推进全市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

    11、负责对全市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进行监管。

    12、负责对全市广播电视节目传输履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指导、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

    13、指导协调登封“天地之中”历史建筑群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和管理工作。

    14、组织全市文物资源调查,负责权限内全市各级文保护单位的申报、管理工作;负责权限内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国、建设控制地带建设项目审核;负责登封市级文保护单位原址保护措施核准和修缮审批,指导全市大遗址保护、古建筑保护维修、近现代重要史迹和代表性建筑保护工作,负责全市的文物保护、调査、抢救、勘探、考古发掘和藏品管理工作;根据国家规定制定工程标准,并进行监督和检查。

    15、负责推动完善文物、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全市文物和博物馆、纪念馆的业务工作;负责文物和博物馆有关审核、报批工作,指导社会文物管理、抢救、征集等工作,协调博物馆间的交流与协作。

    16、编制文化、广电、旅游、文物事业经费预算,审核并监督各类专项经费使用情况,指导全市博物馆、纪念馆、图书馆、文化馆(站)、美术馆、乡镇文化中心,村(社区)文化活动室、文物重点基础设施建设。

    17、负责组织全市区城内各级重点项目建设中的文物抢救保护工作。

    18、负责对全市文保单位范国内树龄在100年以上的树木进行调查、登记,建立格案、设立标志;负贵对登记的古树名木进行日常管理和养护;加强对古树名木保护的科学研究,普及宣传保护知识。

    19、负责本部门、本系统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贯落实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预防和处置本部门、本系统的突发公共事件。

    20、承接上级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做好已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的服务和监管工作。

    21、负责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22、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部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登封市文化和旅游局设以下内设机构(办公室(宣传推广科)、计划财务科、组织编制人事科、法制安全与综合执法监督科(行政服务科)、广播电视和传媒机构管理科、市场管理科(产业规划发展科)、文物管理科(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科)、非遗资源开发教育科、公共服务科、基层文物管理科十个部室)。

    下属单位:登封市文化馆、登封市图书馆、登封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登封市豫剧团、登封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登封市遗产检测办公室六个二级机构。

    三、人员构成情况

    部门机关及归口预算管理单位人员共有编制189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事业编制174人;在职职工174人,离退休人员125人。

    四、车辆构成情况

    登封市文化和旅游局机关参加公车改革,公车数量为10辆,分别为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其他用车8辆。登封市图书馆、登封市文化馆、登封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登封市豫剧团、登封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登封市遗产检测办公室无公务用车。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0年收入预算5129.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129.99万元(财政拨款5129.99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0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转移支付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0年支出预算5129.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50.42万元,项目支出2979.57万元。

    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2150.4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791.89万元,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6.7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公用及运转支出311.78万元;项目支出2979.57万元。

    主要项目

    1、登封市文化和旅游局机关项目分别为旅游宣传营销及创建旅游标准化示范城市,金额100万元;图书馆杂志报刊整理及图书购置,金额为10万元;三馆免费开放布展费用,金额为500万元;公共图书馆、文化馆、乡镇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免费开放县级配套资金45.5万元;中央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39万元;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补助资金(上级)71万元;申遗少室阙、太室阙租地6.7658万元;十一届民运会观星台升级改造255万元;文物景区运行维护费100万元;文物勘探费200万元;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363万元;文之美-2020年世界文化遗产组织年会及“天地之中”历史建筑群申遗成功十周年保护成果展1000万元;城市书房(文之美)179.3万元。

    2、登封市豫剧团项目分别为河南省第八届黄河戏剧节金奖作品《单娘》将申报2020年国家艺术基金,金额为10万元;“舞台艺术进乡村、进社区、送农民、进校园”演出等资金,金额为100万元。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5129.99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万元。与2019年预算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2875.05万元,同比增长127.5%,增加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合并。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无变化。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5129.9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工资福利支出1791.89万元,占34.92%;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6.75万元,占0.91%;公用及运转支出311.78万元,占6.09%;项目支出2979.57万元,占58.08%。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2150.4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38.6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抚恤金、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311.7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租赁费、培训费、维修费、差旅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等。

    (四)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0万元。

    (五)“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58.6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019年出国出(境)费为0万元,两年没有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与2019年预算数持平,两年均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30.6万元。 与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有所增加,是由于单位合并,预算经费合并。经过近几年来对“三公”经费的持续性压缩,目前我单位的“三公”经费保持与19年单位合并前总计一致,2020年不再变化。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0年,登封市文化和旅游局运行经费安排311.7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正常运转,其中:办公费194.44万元,培训费10万元,会议费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差旅费6.5万元、维修(护)费8万元、其他交通费58.84万元。相较于2019年减少44.88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我局2020年对一般性支出进行了压减。

    五、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 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其他用车8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七、预算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0年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编制15项,金额2979.57万元。具体明细见附件。

    2020年登封市文化和旅游局按照市财政要求最终应列入2020年预算绩效目标编报范围的共15项,已按要求编制绩效目标并在登封市预算绩效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了填报并加盖公章进行上报(具体预算绩效明细见附表)

    1、登封市文化和旅游局局本级纳入绩效填报范围的项目数量十三个,旅游宣传营销及创建旅游标准化示范城市,金额100万元;图书馆杂志报刊整理及图书购置,金额为10万元;三馆免费开放布展费用,金额为500万元;公共图书馆、文化馆、乡镇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免费开放县级配套资金45.5万元;中央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39万元;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补助资金(上级)71万元;申遗少室阙、太室阙租地6.7658万元;十一届民运会观星台升级改造255万元;文物景区运行维护费100万元;文物勘探费200万元;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363万元;文之美-2020年世界文化遗产组织年会及“天地之中”历史建筑群申遗成功十周年保护成果展1000万元;城市书房(文之美)179.3万元。以上十三个项目已按照预算处要求完成绩效目标编制,并通过审核。

    2、登封市豫剧团纳入绩效填报范围的项目数量两个,名称分别为河南省第八届黄河戏剧节金奖作品《单娘》将申报2020年国家艺术基金,金额为10万元;“舞台艺术进乡村、进社区、送农民、进校园”演出等资金,金额为100万元。以上两个项目已按照预算处要求完成绩效目标编制,并通过审核。

    八、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的通知》(财预〔2017〕98号)要求,从2018年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根据经济分类科目改革要求,我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反映全部预算支出。

    九、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局2020年预算安排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共有0项。

    十、空表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空表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表。空表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国有资产经营支出。

    3、政府采购预算表。空表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4、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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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登封市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项目绩效目标表.xls
  • 登封市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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