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郑州市2020年能耗专项监察工作要求,5月11日至6月5日,市节能中心对全市17家重点用能企业开展能耗专项监察工作,其中,水泥企业13家、钢铁企业3家、电解铝企业1家。目前已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接到市工信局委派任务后,市节能中心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一是成立专项监察组,成立了以市节能中心主要领导为组长的专项监察工作领导小组;二是规范监察程序,制定了《2020年郑州市工业企业能耗专项监察工作实施方案》;三是严格监察标准,对监察方式、方法、内容、报告格式等进行规范。专项监察组首先根据企业申报材料进行书面监察,然后对企业主要机电设备规格型号、主要产品产量、能源消耗情况等进行查验,详细核查企业能源消耗、余热余压利用、单位产品能耗达标和是否存在高耗能落后电机设备等情况,共编制节能监察报告17份,企业确认表格51份,提出合理化节能建议40余条,除1家钢铁企业因无国家能源消耗限额标准无法对标外,其余16家企业单位产品能耗全部达到国家限额标准要求。
通过此次能耗专项监察,有效提高了企业的节能意识,进一步挖掘了企业的节能潜力,对促进企业节能降耗、降本增效,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步伐,实现绿色增长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