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2020年美丽乡村项目公示

  • 索引号:005307386/2020-00012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公报公示/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新密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 关键词:公报,公示,公报公示
  • 文号
  • 成文日期:2020-06-22
  • 发布日期:2020-06-22
  • 体裁
  • 生效日期:2020-06-22
  • 废止日期:2020-06-28
  • 新密市2020年美丽乡村项目公示

    新密市2020年美丽乡村项目公示

     

    为进一步推进新密市美丽乡村建设,按照《郑州市美丽乡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郑农小组﹝2020﹞2号)、《郑州市财政局  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关于下达2020年度郑州市美丽乡村项目资金的通知》(郑财预﹝2020﹞118号)《新密市农业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新密市美丽乡村项目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新密农小组〔2020〕5号)有关文件精神及要求,各乡(镇)、尖山风景区管委会择优推荐符合申报条件的行政村进入市农业农村委农业投资项目库并编制美丽乡村建设规划和2020年度实施方案,郑州市农委和新密市委、市政府结合郑州市下达的目标任务和项目申报村的美丽乡村建设规划和2020年度实施方案,确定牛店镇北召村、牛店镇助泉寺村、米村镇范村村、尖山风景区管委会楼院村参加评审会。4月17日,新密市农委组织专家组、有关领导及相关单位负责人召开2020年度美丽乡村项目评审会,以上4个村的2020年度实施方案通过评审。经新密市农业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审核无异议,新密市农业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牛店镇北召村、牛店镇助泉寺村、米村镇范村村、尖山风景区管委会楼院村4村拟定为2020年度新密市美丽乡村项目实施单位,现予以公示。有关事项如下:

    1.提出异议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新密市农业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对公示内容的异议。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须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2.公示时间:2020年6月22日至6月28日。

    3.公示联系科室和电话:

    联系科室:新密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农村建设科  

    联系电话:60882662

    地  址:新密市青屏大街293号

    邮  编:452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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