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牟县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 索引号:41604893X/2020-00637
  •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土地/业务信息/土地征收公告
  • 发布机构:郑州市国土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 关键词:土地征收
  • 文号
  • 成文日期:2020-06-24
  • 发布日期:2020-06-24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中牟县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县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范围、权属

    拟征收地块一:位于故城南路(规划路名经南五路)以北、禄达路(规划路名经南三路)以南、义通街(规划路名经开第三十五大街)以西。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原白沙镇韩庄村现前程办事处韩庄村。

    拟征收地块二:位于禄达东路以南、蒋冲东街以东、启航路以北、前程大道以西。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原白沙镇冉庄村现前程办事处冉庄村。

    拟征收地块三:位于启航路以南、凤河西街以西、鹏程大道以东、祥达路以北。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原白沙镇南寺村、冉庄村现前程办事处南寺村、冉庄村,原九龙镇国庄村现九龙办事处国庄村。

    拟征收地块四:位于启航路以南、凤河西街以西、鹏程大道以东、祥达路以北。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原九龙镇国庄村现九龙办事处国庄村。

    拟征收地块五:位于启航路以南、凤河西街以西、鹏程大道以东、祥达路以北。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原九龙镇国庄村现九龙办事处国庄村。

    拟征收地块六:位于三江路以南、鹏程大道以西、礼通街以东、四海路以北。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原九龙镇国庄村现九龙办事处国庄村。

    拟征收地块七:位于三江路以南、鹏程大道以西、礼通街以东、四海路以北。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原九龙镇国庄村现九龙办事处国庄村。

    拟征收地块八:位于三江路以南、鹏程大道以西、礼通街以东、四海路以北。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原九龙镇国庄村现九龙办事处国庄村。

    拟征收地块九:位于三江路以南、鹏程大道以西、礼通街以东、四海路以北。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原九龙镇国庄村现九龙办事处国庄村。

    拟征收地块十:位于兰心东路以南、凤栖街以东、浔江东路以北、信通南街以西。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原郑庵镇小杜庄村现前程办事处小杜庄村。

    拟征收地块十一:位于兰心东路以南、凤栖街以东、浔江东路以北、信通南街以西。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原郑庵镇小杜庄村现前程办事处小杜庄村。

    拟征收地块十二:位于兰心东路以南、凤栖街以东、浔江东路以北、信通南街以西。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原郑庵镇小杜庄村现前程办事处小杜庄村。

    拟征收地块十三:位于浔江东路(规划路名经南十五路)以北、信通南街以东、花溪街(规划路名经开第四十三大街)以西、兰心东路(规划路名经南十四路)以南。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原郑庵镇小庄村现郑庵镇小庄村。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地块一、地块二、地块十、地块十一、地块十二、地块十三用途为仓储用地;  

    地块三、地块四、地块五、地块六、地块七、地块八、地块九用途为工业用地;

    以上地块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征收情形。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本启动公告发布后,由中牟县人民政府委托白沙镇、九龙镇、郑庵镇人民政府会同农业农村、人社、资源规划、林业等相关职能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进行全面调查。

    四、其他事项

    自本启动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违法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特此公告。

     

     

     

    2020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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