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规划市政建设环保局现将鸿富胜精密电子(郑州)有限公司日产医用防护口罩36万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进行受理和拟批复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6月24日—2020年7月1日。
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对策和措施 | 公参情况说明 | 报告及承诺书链接 |
1 | 鸿富胜精密电子(郑州)有限公司日产医用防护口罩36万只建设项目 | 新港大道与人民路交叉口智能终端手机产业园 | 鸿富胜精密电子(郑州)有限公司 | 郑州大学环境技术咨询工程有限公司 | 本项目租赁郑州新郑航空港区(南区)智能手机产业园的15号楼现有厂房1楼共2750m2,投资1200万元,建设日产医用防护口罩36万只建设项目,建设内容为口罩机6台,耳带机5台、环氧乙烷灭菌柜2台等,环保投资30万元 | 1. 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废水依托智能终端手机产业园园区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引入航空港区第三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置后达标排放。 2. 废气: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环氧乙烷灭菌废气,经收集后由“稀硫酸喷淋塔吸收 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3. 噪声:营运期全自动口罩机、环氧乙烷灭菌解析的真空泵、空压机等产生的噪声,经过相应降噪措施后达标排放。 4. 固废:营运期产生的废边角料及残次品等一般固体废物,定点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理;废气处理装置产生的废酸液和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在厂内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 建设单位2020年4月24日在商都网上对本项目进行了全本公示,在公示期间未接到对本报告表或建设项目的不同看法及反对意见。 |
二、听证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规划市政建设环保局 生态保护与环境影响评价处
联系电话(传真):0371—86112289
通讯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星港路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