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设立郑州市金水区励德双语初级中学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 索引号:005279389/2020-00055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其他
  • 发布机构:金水区教育体育局
  • 关键词:政务,其他
  • 文号:金(教体)准字〔2020〕第11号
  • 成文日期:2020-06-17
  • 发布日期:2020-06-24
  • 体裁:决定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关于同意设立郑州市金水区励德双语初级中学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郑州励德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关于申请设立郑州市金水区励德双语初级中学的请示》,本机关已于2020年6月12日受理。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调整理顺教育管理体制精神,按照《郑州市教育局关于调整理顺郑州励德双语学校管理体制的通知》(郑教民〔2020〕12号)要求,经过对办学申报材料审查及评审组依法评审,认为你单位申请设立的郑州市金水区励德双语初级中学办学条件基本达到了设置标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定,经评审,决定准予你单位举办郑州市金水区励德双语初级中学,实施初级中学教育,办学地点在郑州市金水区文劳路3号,占地面积66670.67㎡,建筑面积15865.48㎡,户外活动面积12950㎡。办学规模为六轨三制共18个班。学校法定代表人马艳艳,实行校理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请你单位于2020年6月22日持本决定,到金水区政务服务中心领取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并尽快到相关部门办理其他手续。希望你单位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在许可的业务范围内开展办学活动,接受监督和管理。

     

                                                                 2020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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