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警示和震慑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人社部令29号)、《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人社部规〔2017〕16号)、《关于对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用人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7〕2058号) 、《郑州市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郑政办〔2018〕66号),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公布一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按照“谁执法,谁认定,谁负责”的规定,有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将有关用人单位和个人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
附件:5起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案件
2020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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