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院协助执行书以及执行裁定书,以下房屋所有权已被法院执行过户,房屋所有权证公告作废。
原房屋所有权证权利人:朱云振,房屋所有权证号:1601085662;
原房屋所有权证权利人:吴书红,房屋所有权证号:登0201019832;
原房屋所有权证权利人:薛 娇,房屋所有权证号:14101009920;
原房屋所有权证权利人:宋召峰,房屋所有权证号:登0701023791;
原房屋所有权证权利人:李 娟,房屋所有权证号:1601162192;
原房屋所有权证权利人:赵蓓蓓,房屋所有权证号:1401005032;
原房屋所有权证权利人:张海玲,房屋所有权证号:登0201019053;
特此公告
日期:2020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