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三、人员构成情况
四、车辆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二、支出预算说明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五、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六、政府采购情况
七、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空表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经济分类)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一、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根据最新三定方案列举)
1、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经济形势,提出国民经济发展、优化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衔接平衡区域性规划、各主要行业和部门的行业规划与专项规划,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2、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宏观经济运行等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负责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调节经济运行,提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重大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3、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区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报告经济体制改革中的情况和问题,并提出建议。
4、拟订全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目录。组织编制和下达区本级政府投资计划。衔接申请中央、省、市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区级财政性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审核区政府投资项目。组织实施区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提出利用全区外资和境外投资的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
5、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全区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现代城镇体系、自主创新体系的战略、目标、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
6、推进落实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积极响应“一带一路”建设工作。
7、监测研判全区市场及外贸形势并提出政策建议。承担全区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相关工作;提出全区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调控建议;拟订粮食等区级储备的规划和总量计划。
8、组织拟订全区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全区卫生健康、教育体育、文化旅游、人力资源、民政、残疾人等发展政策;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推动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及相关体制改革。组织编制全区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组织开展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9、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能源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等工作。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发展、清洁生产促进和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落实有关工作。研究拟订全区能源发展规划、政策和年度计划;提出发展新能源和能源行业节能的政策措施;提出全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推进节能审查、节能监察工作。
10、提出重点项目建设有关政策措施的拟订计划;研究提出年度重点项目选择指导目录,组织全区年度省市区重点项目储备、遴选工作;承担全区重点项目建设协调服务工作。负责组织重点项目建设的协调推进工作及督查考核评价。
11、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负责全区公共资源交易协调、规范和综合管理。
12、组织指导全区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贯彻执行上级统计政策、规划、基本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组织拟订全区经济社会统计调查制度;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统计法律、法规及规章;负责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和维护管理。
13、负责统计违法案件查处,依法履行执法职责。
14、贯彻执行国家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建立健全全区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建立和完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统计调查制度;监督管理全区各单位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15、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全国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计划、方案,组织实施全区人口、经济、农业等国情国力普查和投入产出调查等大型专项调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16、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各行业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交通运输、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全区性基本统计数据。
17、组织全区各单位进行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区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18、依法审批或备案全区各单位统计调查项目;指导全区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基层统计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
19、指导区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开展统计资料的编辑出版工作。监督管理各街道办事处、有关部门由中央、省、市、区财政提供的统计经费。建立并管理全区统计数据库系统,指导全区各单位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20、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价格政策和法律、法规;会同有关部门执行价格改革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年度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及价格调控措施;负责价格监测、预测、预警和信息发布;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制定和调整区管商品价格、服务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涉案物价格评估、鉴定工作;建立商品和服务价格成本调查和成本监审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组织价格听证。
21、贯彻执行国家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法律法规;拟订全区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推动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拟订全区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全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地方粮食储备体系建设;提出粮食收购市场准入标准建议,承担粮食市场监测预警责任,指导协调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研究提出区级战略和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储备品种目录的建议;根据全区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组织实施区级战略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区级储备粮油储存储备规模、品种、总体布局及收购、销售计划,提出动用区级粮油的建议;按照有关规定审批区级储备粮油轮换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监督检查工作;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根据全区粮食和物资储备总体发展规划,统一负责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
22、行使法律法规规章的其它职权。
23、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内设机构:办公室、国民经济综合科、产业发展与信体科、法规科、行政审批服务科、投资科、社会发展科、工业能源科、农业与住户调查科、贸易科、服务业科和收费管理和价格服务科。
下属单位:金水区普查调查中心、金水区统计信息中心、金水区人民政府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下属二级单位不单独核算,纳入局机关本级统一核算。
(三)人员构成情况
金水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机关及归口预算管理单位人员共有编制104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事业编制89人;在职职工97人,离退休人员9人。
(四)车辆构成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单位无车辆。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0年收入预算6722.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722.17万元(财政拨款6722.17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0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转移支付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0年支出预算6722.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93.27万元,项目支出5238.90万元。
(一)按功能科目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35.33万元、科学技术支出4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4.1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77.16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02.48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396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8.04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1393.2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88.8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6.68万元,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8.8万元;项目支出5328.90万元。
(三)主要项目:(逐项列举)。
1.全国人口第七次普查100万元。
2.全国经济第四次普查9.5万元。
3.“四上”企业奖补资金3965万元。
4.“十四五”规划编制50万元。
5.政府投资项目第三方评估费92.4万元。
6.金水区优化营商环境第三方评审服务工作67.2万元。
7.“双替代”示范项目奖补资金102.48万元。
8.“三送一强”经费30万元。
9.安全生产防疫补贴资金200万元。
10.复工复产工作经费50万元。
11.物价管理工作经费10万元。
12.城乡住户调查补贴85.32万元。
13.其他各项统计调查等工作经费60万元。
14.企业技术中心资助资金400万元。
15.重点项目建设管理50万元。
16.统计专员劳务费57万元。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6722.17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万元。与2019年预算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2683.15万元,主要原因是“四上”企业奖补资金专项增加、全国第七次人口普查专项增加、物价管理经费增加、金水区优化营商环境第三方评审工作经费增加。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与2019年预算相比,无变化。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6722.1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35.33万元,占25.82%;科学技术支出400万元,占5.9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4.16万元,占1.85%;卫生健康支出277.16万元,占4.13%;节能环保支出102.48万元,占1.52%;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3965万元,占58.98%;住房保障支出118.04万元,占1.76%。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1398.2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17.6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等;公用经费75.6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
(四)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0元。
(五)“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2万元。 与2019年预算相比,无变化。(“三公”经费支出口径要在名词解释中予以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0年,金水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运行经费安排75.6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正常运转,其中:办公费23.54万元、印刷费11.76万元、邮电费4.94万元,差旅费10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福利费12.44万元、其他交通费11万元,较2019年预算增加7.11万元,增加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口径要在名词解释中予以说明。)
五、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预〔2017〕98号)要求,从2018年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根据经济分类科目改革要求,我局(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反映全部预算支出。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232.2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6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9.6万元,具体采购明细如下。
1.计算机,单价0.5万元,数量2个,共计1万元;
2.打印机,单价0.5万元,数量1个,共计0.5万元;
3.摄像机,单价0.5万元,数量1个,共计0.5万元;
4.购买服务类(规划编制),单价50万元,数量1个,共计50万元;
5.购买服务类(评审费),单价67.2万元,数量1批,共计67.2万元;
6.打印机,单价0.5万元,数量10台,共计5万元;
7.办公家具类,单价0.04万元,数量12个,共计0.48万元;
8.计算机类,单价0.6万元,数量12个,共计7.2万元;
9.办公家具,单价0.17万元,数量12个,共计2.04万元;
10.打印机,单价0.4万元,数量2个,共计0.8万元;
11.其他电气设备(执法记录仪),单价0.2万元,数量3个,共计0.6万元;
12.计算机,单价0.5万元,数量9个,共计4.5万元;
13.购买服务类(评审费),单价92.4万元,数量1个,共计92.4万元;
七、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我局预算绩效项目共15项,金额共计5238.90元,详见附件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九、空表情况说明
公开空表的主要原因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空表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空表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例如: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4.基本支出: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费用两部分。
5.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第四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详见附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