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荥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预算公开

  • 索引号:MB0Q51936/2020-00054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部门财政预决算
  • 发布机构:荥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关键词:政务,公示
  • 文号
  • 成文日期:2020-07-01
  • 发布日期:2020-07-01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2020年荥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根据最新“三定”规定列举)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三、人员构成情况

    四、车辆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二、支出预算说明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五、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六、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十、空表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10.政府采购预算表

    11.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根据最新三定方案列举)

    (一)履行全市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法律法规。

    (二)负责统筹全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国家和省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

    (三)负责全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负责和指导全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

    (四)负责全市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负责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组织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入股),拟定土地储备政策并监督实施,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五)负责全市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贯彻国家和省、市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并组织实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和指导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六)负责建立全市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并按照职责监督实施;指导全市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指导乡镇、村庄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承担国土空间规划的审核报批工作;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贯彻执行国土空间规划政策,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七)参与拟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及人居环境发展等相关规划;负责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控制性详细规划、重要地块的修建性详细规划;负责组织编制中心城区公共停车场专项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规划,并实施规划管理;按照职责指导中心城区各类城镇新区、产业集聚区、开发区、专业园区的统一规划管理;组织编制、指导开展城市设计工作;负责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组织建设项目的规划选址,负责核发选址意见书,提出规划条件,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和不动产权证等“一书四证”。

    (八)负责统筹全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拟订全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政策,组织编制并指导实施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指导和落实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九)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落实国家和省、市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十)承担全市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落实全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监督管理市财政出资的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项目;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矿业权管理工作。拟订全市矿产资源管理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矿业权出让及审批登记管理;指导全市矿业权审批登记工作,调处重大权属纠纷;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矿种的总量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

    (十二)监督指导全市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监督检查地质勘查活动,指导监督全市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负责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管理;负责古生物化石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十三)负责全市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地理国情监测及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会同有关部门规范和监管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的建设及运行维护。

    (十四)推动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科技发展。制定并实施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科技创新发展、人才培养规划和计划;组织制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化、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负责全市国土空间规划行业编制单位资质管理;开展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对外合作。  

    (十五)根据市委、市政府授权或国家、省、市自然资源督察机构安排,对乡(镇)、办事处人民政府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察。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

    (十六)做好已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的服务和监管工作。

    (十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统一管理市林业局。

    (十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九)有关职责分工

    1.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用于占补平衡的新增耕地测算、认定工作;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负责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增耕地测算、认定工作。

    2.河道采砂管理的职责分工

        市水利局负责全市河道采砂的行业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市公安局负责河道采砂治安管理工作,依法打击河道采砂活动中的违法犯罪行为;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市应急管理局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助做好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   

        3.关于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相关分工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全市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等不动产登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国家、省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法律法规,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制定不动产权属争议的调处政策,组织开展不动产登记工作;负责全市不动产登记统计、监测;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基础平台建设。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全市房屋交易管理工作,拟订全市房屋交易政策、制度并监督执行;配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展房屋登记发证工作。

        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负责指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及有关合同管理、流转规范,调处合同纠纷;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五年过渡期内,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指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统一登记工作;过渡期后,改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指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

        市林业局负责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组织编制全市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监督实施;依法承担林地征收、征用、占用的审核、审批工作;指导林地林木承包经营及有关合同管理、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指导农村林地林木承包经营、流转及林权管理;配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展国有林场森林、林木、林地登记发证工作。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内设机构:

    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自然资源调查测绘管理科、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科、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国土空间规划科、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详细规划管理科、市政交通规划科、建设项目管理科(执法监督科)、耕地保护监督科(生态修复科)、矿业权管理科、行政审批办公室。

    下属单位:

    河南省郑州市荥阳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

    河南省郑州市荥阳市土地储备开发中心

    河南省郑州市荥阳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河南省郑州市荥阳市国土资源信息中心

    河南省郑州市荥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河南省郑州市荥阳市规划设计中心

    河南省郑州市荥阳市京城办国土资源所

    河南省郑州市荥阳市索河办国土资源所

    河南省郑州市荥阳市城关乡国土资源所

    河南省郑州市荥阳市乔楼镇国土资源所

    河南省郑州市荥阳市豫龙镇国土资源所

    河南省郑州市荥阳市金寨乡国土资源所

    河南省郑州市荥阳市广武镇国土资源所

    河南省郑州市荥阳市刘河镇国土资源所

    河南省郑州市荥阳市崔庙镇国土资源所

    河南省郑州市荥阳市贾峪镇国土资源所

    河南省郑州市荥阳市王村镇国土资源所

    河南省郑州市荥阳市高山镇国土资源所

    河南省郑州市荥阳市高村乡国土资源所

    河南省郑州市荥阳市汜水镇国土资源所

     

    本预算为部门汇总预算。

    三、人员构成情况

    部门机关及归口预算管理单位人员共有编制226人,其中:行政编制18人,事业编制208人;在职职工341人,离退休人员72人等。

    四、车辆构成情况

    我单位2020年共有一般公务用车11辆。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0年收入预算118120.51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0555.4685万元(财政拨款10555.4685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107565.044万元。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0年支出预算118120.51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47.2314万元,项目支出115473.2811万元。

    (一)按功能科目分类,包括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1.367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0.831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09079.644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8506.320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2.3497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2647.231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406.038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7.075万元,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4.1176万元元;项目支出115473.2811万元。

    (三)主要项目:(逐项列举)。

    1.荥阳市2012年占补平衡项目专项532.873258万元。

    (1)项目概述。荥阳市2012年第三批、第六批占补平衡项目建设总规模192.6482公顷,完成新增耕地面积153.2336公顷,总投资3022.7523万元。项目工程包括土地平整,田间道路,农田水利以及其他工程。

    政策依据。荥阳市2012年第三批占补平衡项目是荥阳市财政投资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该项目于2012年7月经郑州市国土资源局批准立项(郑国土资文【2012】674号)。荥阳市2012年第六批占补平衡项目是荥阳市财政投资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该项目于2012年11月经郑州市国土资源局批准立项(郑国土资文【2012】1196号)。

    (2)资金测算。该项目总金额为3022.7523万元,上年度项目金额为1036.1043万元,本年预算为532.873258万元。

    2.土地收购成本专项80000万元。

    (1)项目概述及政策依据。用于收储土地,及时形成财政收益。

    (2)资金测算。根据我市年度收储备计划及工作安排,需要土地收购成本款80000万元。

    3.社保款专项20000万元。

    (1)项目概述及政策依据。我市被征地农民失地补偿。

    (2)资金测算。依据我市本年度我市征地报批情况,需要资金20000万元。

    4.耕地质量等别调查与监测工作专项26.3942万元。

    (1)项目概述。荥阳市2019年耕地质量等别年度更新评价工作在上轮耕地质量等别年度更新评价的基础上,按照《农用地质量分等规程》(GB/T28407-2012)规定的技术方法,依据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对年度内耕地增减变化(建设占用、灾害损毁、农业结构调整、生态退耕、补充开发)及耕地质量建设(土地整治、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建设)等引起的耕地质量等别变化,开展耕地质量等别年度更新评价,更新质量等别数据库,并建立耕地质量等别年度更新评价数据包。

    政策依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部署开展2019年全国耕地质量等别年度更新评价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19]1039号)、《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河南省耕地质量等别年度更新评价工作的通知》(豫自然资办发)[2019]37号、《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开展2019年河南省耕地质量等别年度更新评价工作的通知》(郑自然资文)[2019]483号。

    (2)资金测算。根据中标通知书及合同约定,本年度需资金26.3942万元。

    5.荥阳市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项目经费(外业调查)专项59.8834万元。

    (1)项目概述。荥阳市范围内的土地、房屋、林木等原有的登记资料进入整理及扫描,建立档案系统、数据共享系统、网上报卷系统、信息查询系统。实现纸质档案电子化,有效监控档案管理工作。

    政策依据。河南省不动产登记数据整理实施方案(豫国土资发【2016】112号)及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做好不动产信息管理基础平台接入及数据整合工作的通知(豫国土资办发【2017】59号)

    (2)资金测算。根据中标通知书及合同约定,上年度项目总金额413.0207万元,本年度需资金474.07万元。

    6.荥阳市2018年第二批土地复垦项目专项132.17079万元。

    (1)项目概述。该项目依据《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农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

    项目概述:该项目将完成我市新增耕地91.3772公顷。

    (2)资金测算。依据本年度预算及工程进度,本年度需资金132.17079万元。

    7.农房登记工作经费专项716万元。

    (1)项目概述。该项目依据《河南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农村房屋不动产登记实施方案的通知》。

    项目概述:完成全市范围内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调查,叠加农村房屋权籍调查信息,建立农村房地一体的不动产权籍和登记信息数据库,梳理完善相关法规政策和制度,分类处理历史遗留问题,规范登记业务标准。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为农村改革发展提供有力的产权保障,切实维护好农民合法财产权益。2019年全面完成符合登记发证条件的农村房屋不动产登记工作。2020年,农村不动产登记进入日常管理,实现不动产登记全覆盖。

    (2)资金测算。依据中标通知书及合同约定价款,项目总金额为2389.462631万元,上年度已支出1226.047797万元,本年度根据工作进度需支出716万元。

    8.荥阳市中心城区数字地形图及影像图费用专项351万元。

    (1)项目概述。荥阳市中心城区及(贾峪镇、崔庙镇、刘河镇、高山镇、汜水镇、王村镇、高村乡、广武镇镇区)共计300平方公里航空摄影、荥阳市中心城区及(贾峪镇、崔庙镇、刘河镇、高山镇、汜水镇、王村镇、高村乡、广武镇镇区)1:500数字化地形图、荥阳市市域正摄影像图制作、荥阳市市域1:5000航测地形图。

    政策依据。数字地形图及影像图是城乡规划、市政工程、建筑工程设计必不可少的基础资料。原数字地形图为2009年测绘数据,已远超更新周期。

    (2)资金测算。依据中标通知书及合同约定价款,项目资金共计585万元,上年度支出234万元,本年度根据工作进度需支出351万元。

    9.荥阳市第三次国土调查耕地分等调查评价项目工作经费专项83万元。

    (1)项目概述。完善耕地分等调查评价参数体系;完善现有耕地分等调查评价基础数据;全面更新耕地分等成果;建立耕地分等数据库;汇总耕地分等成果。

    政策依据。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耕地分等调查评价工作方案》  国土调查办发{2018}20号、河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2)资金测算。依据中标通知书及合同约定价款,本年度根据工作进度需83万元。,

    10.荥阳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项目资金专项1117.3342万元。

    (1)项目概述。根据国家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范要求,对荥阳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开展调查,建设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

    政策依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17】48号)

    (2)资金测算。依据中标通知书及合同约定价款,本年度根据工作进度需1117.3342万元。

    11.荥阳市不动产登记档案整理费用专项420万元。

    (1)项目概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郑州市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暂行办法》以及《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加强全市不动产档案管理的通知》相关要求,不动产登记纸质档案需实行标准化归档管理。

    政策依据。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郑州市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暂行办法》以及《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加强全市不动产档案管理的通知》。

    (2)资金测算。依据中标通知书及合同约定价款,本年度根据工作进度需420万元。

    12.荥阳市南部矿山非法开采鉴定测绘费专项200万元。

    (1)项目概述。对全市涉及耕地破坏和矿产资源破坏价值进行认定、鉴定,对全市第一、二、三、四季度卫片图斑进行核查。

    政策依据。《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造成矿产资源破坏价值及非法占用耕地造成耕地毁坏鉴定工作的通知》

    (2)资金测算。依据中标通知书及合同约定价款,本年度根据工作进度需200万元。

    13.关于购买“智慧国土”综合执法社会化服务的请示专项246万元。

    (1)项目概述。通过“天眼、人眼、电子眼、智慧眼”把自然资源业务数据和视频采集网络进行深度融合,构筑“天上看、地上查、视频探、网上管”的综合立体监管体系,可是、直观、实时、精准,实现自然资源业务全覆盖。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7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执法监察工作的意见》(国土资规[2017]3号)。

    (2)资金测算。依据中标通知书及合同约定价款,本年度根据工作进度需246万元。

    14.信息平台建设工作经费专项460万元。

    (1)项目概述。为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加强部门协作,推动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集成,切实解决不动产登记耗时长、办理难问题,构建便捷、高效、便民利民的不动产登记工作体系。

    政策依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压缩不动产登记时间的通知>情况的通报》(郑政明电【2019】24号)。

    (2)资金测算。依据中标通知书及合同约定价款,本年度根据工作进度需460万元。

    15.推进不动产政务便民服务信息平台项目建设专项396.8万元。

    (1)项目概述。为不动产登记便民服务平台、不动产登记监管平台、法院查封登记业务交互接口服务、一窗受理(水、电、气、暖)、四级联动相关模块等。

    政策依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房屋交易、税务、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郑政明电【2018】18号。

    (2)资金测算。依据中标通知书及合同约定价款,本年度根据工作进度需396.8万元。

    16.2019年耕地质量定级工作项目专项经费专项31万元。

    (1)项目概述。荥阳市2019年耕地质量定级评价工作。甲方提供工作经费,乙方负责全面技术工作,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工作内容和工作目标:1、荥阳市2019年耕地质量定级工作报告;2、荥阳市2019年耕地质量定级数据库。

    政策依据。《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河南省耕地质量定级工作的通知》(豫自然资办发{2019}32号)、《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开展2019年耕地质量定级价工作的通知》(郑自然资文{2019}471号)。

    (2)资金测算。依据中标通知书及合同约定价款,本年度根据工作进度需31万元。

    17.国土资源空间数据2000国家大地坐标转换项目资金专项17.5万元。

    (1)项目概述。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推广使用工作的要求,完成荥阳市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的转换工作。

    政策依据。国土资源部和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关于加快使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的通知》(国土资发【2017】30号)、河南省国土资源厅(豫国土资发【2017】157号)文件。

    (2)资金测算。依据中标通知书及合同约定价款,本年度根据工作进度需17.5万元。

    18.规划业务专项资金专项1500万元。

    (1)项目概述。植物园周边区域修建性详细规划、郑州西站周边区域城市设计;荥阳市“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村土地利用规划编制;荥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19-2035)编制、修编《荥阳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荥阳市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暨整改补划工作;荥阳市矿产资源规划;荥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调整工作;荥阳市京城路、百合路、繁荣路、文博路围合区域等五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荥阳市七零一周边区域修建性详细规划。

    政策依据。为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县城规划建设导则的通知》(豫郑办【2016】213号)关于完成控制性详细规划全覆盖的要求及我市土地报批、储备计划;为落实《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1号)和《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郑州市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补划暨储备区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郑自然资文【2019】237号);为解决我市急需建设的社区、交通道路、公益事业、上级下达违法图斑和省市重点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指标问题等。

    (2)资金测算。依据中标通知书及合同约定价款,本年度根据工作进度需1500万元。

    19.耕地占用税专项6000万元。

    (1)项目概述及政策依据。依据我市本年度建设用地占用耕地的面积。

    (2)资金测算。本年度需要缴纳耕地占用税6000万元。

    20. 2019基本农田保护保障体系试点补助资金专项156.9234万元。

    (1)项目概述。建设自然资源执法监督指挥中心,加强基本农田动态监管,配备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所需的信息化设备及其他配套设施,提升执执法监管信息化管理水平;改善基层国土所办公条件,统一全省国土资源所办公场所外观、形象与标识。项目概述:上级补助我市210万元用于基本农田巡查管护装备的配备工作。

    政策依据。豫国土资党文【2017】135号、中国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国土资源所建设的意见;郑财预【2019】274号 。

    (2)资金测算。上级补助我市210万元用于基本农田巡查管护装备的配备工作,上年度已支出53.0766万元,本年度根据工作进度需156.9324万元。

    21.2019年度中央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专项资金专项78.11万元。

    (1)项目概述开展荥阳市历史遗留废弃工矿土地整治。

    政策依据。中央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专项资金。

    (2)资金测算。本年度根据工作进度需78.11万元。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10555.4685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107565.044万元。与2019年预算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2964.3623万元,增加主要原因为单位合并,增规划业务经费。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减少35208.9369万元,减少主要原因为本年度资本性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0555.468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1.3672万元,占2.76%;卫生健康支出100.8311万元,占1%;城乡社区支出1514.6万元,占14.3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8506.3204万元,80.58%;住房保障支出142.3497万元,1.31%;。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2647.231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460.156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励性绩效、考核奖、文明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费用;公用经费187.07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等费用。

    (四)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107565.044万元,主要包括:

    1.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71000万元;

    2.补助被征地农民支出20000万元;

    3.土地出让业务支出900万元;

    4.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15000万元;

    5. 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安排的支出665.044万元;

    (五)“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110.9万元,会议费预算5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6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预算数比 2019年增加6万元。主要原因: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安排领导出国考查。

    2.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比 2019年减少0.3496万元,主要原因:根据八项规定例行节约减少公用经费支出。

    3.公务接待费60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比 2019年减少0.2万元。主要原因:根据八项规定例行节约减少公用经费支出。

    4、会议费5万元,主要用于各项会议支出。预算数比 2019年减少1.7842万元。主要原因:根据八项规定例行节约减少公用经费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0年,运行经费安排128.8万元,主要用于职工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其中:办公费17.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万元、公务接待费44.9万元、因公出国(境)费6元等。因单位合并人员增加,所以机关运行经费与2019年相比增加23.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口径要在名词解释中予以说明。

    五、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的通知》(财预〔2017〕98号)要求,从2018年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根据经济分类科目改革要求,我局(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反映全部预算支出。

    六、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7503.495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43万元,其他项目支出6960.4954万元,具体采购明细如下。

        1.荥阳市2018年第二批土地复垦项目,共计132.1708万元;

        2.2019年耕地质量定级工作项目专项经费预算,共计31万元;

        3.2019年基本农田保护保障体系建设试点补助资金,共计156.9235万元;

        4.信息化平台建工作经费,共计460万元;

        5.荥阳市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共计420万元;

        6.荥阳市南部矿山非法开采鉴定测绘费,共计200万元;

        7.荥阳市中心城区数字地形图及影像图,共计351万元;

        8.耕地质量等别调查与监测工作,共计26.3943万元;

        9.荥阳市第三次耕地分等调查评价,共计83万元;

    10.办公用房建设,单价20万元,数量5个,共计100万元;

    11.印刷,单价2万元,数量30个,共计60万元;

    12.一般设备,单价10万元,数量5个,共计50万元;

    13.打印纸,单价0.028万元,数量1000个,共计28万元;

    14.专用设备,单价10万元,数量5个,共计50万元;

        15.荥阳市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项目经费,共计59.8832万元;

    16.打印复印一体机,单价1.2万元,数量20个,共计24万元;

    17.电脑,单价0.5万元,数量50个,共计25万元;

        18.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工资,共计94.1939万元;

        19.荥阳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项目资金,共计1117.3342万元;

    20.其他维修,单价5万元,数量8个,共计40万元;

        21.荥阳市土地利用西项业务工作规划方案编制项目,共计280.59万元;

    22.车辆加油,单价3万元,数量12个,共计36万元;

        23.规划业务专项资金,共计1500万元;

        24.2019年度中央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专项资金,共计78.11万元;

        25.荥阳市2012年占补平衡项目,共计532.8733万元;

        26.推进不动产政务便民服务信息平台项目建设,共计396.8万元;

    27.办公家具,单价3万元,数量10个,共计 30万元;

        28.荥阳市农村房屋不动产登记专项工作项目,共计716.8388万元;

        29.国土资源空间数据2000国家大地坐标转换项目资金,共计17.5万元;

        30.关于购买“智慧国土”综合执法社会化服务的请示,共计246万元;

    31.服务器,单价80万元,数量1个,共计80万元;

    32.车辆维修,单价1万元,数量20个,共计20万元;

        33.荥阳市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项目,共计59.8834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年初,本部门共有车辆1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预算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我局(委)2020年共安排项目支出20个,金额105024.9892万元。具体项目及绩效目标见公开附表11。

    九、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局(委)2020年预算安排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共有0项。我局(委)将按照《预算法》等有关规定,积极做好项目分配前期准备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向财政部门提出资金分配意见,根据有关规定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公开等工作。

    十、空表情况说明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空表的主要原因是无国有资本经营项目。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四部分  附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10.政府采购预算表

    11.支出项目绩效目标表

    附件
  • 2020年荥阳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 2020年荥阳部门预算公开附表.xlsx
  • 2020年荥阳部门预算批复表.xlsx
  • 支出项目绩效目标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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