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荥阳市医疗保障局 部门预算公开

  • 索引号:005291986/2020-00044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部门财政预决算
  • 发布机构:荥阳市财政局
  • 关键词:部门预算
  • 文号
  • 成文日期:2020-07-02
  • 发布日期:2020-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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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2020年荥阳市医疗保障局 部门预算公开

         2020年荥阳市医疗保障局

         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根据最新“三定”规定列举)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三、人员构成情况

        四、车辆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二、支出预算说明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五、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六、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十、空表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10.政府采购预算表

        11.支出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上级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离休人员医疗保障、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医疗保障、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政策、规划和标准。

        (二)贯彻落实上级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贯彻落实上级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

        (四)贯彻执行上级制定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落实治疗性医院中药制剂目录,贯彻执行上级部门确定乙类目录药品、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的个人负担比例,落实医保支付标准。

        (五)贯彻落实上级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药服务价格成本调查和成本监审制度,加强对医药服务价格的监督检查;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贯彻落实上级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监督实施全市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

        (七)贯彻落实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门诊规定病种和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全市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有关职责分工。

        1.与荥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荥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荥阳市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2、与荥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荣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荥阳市医疗保障局在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社会保险服务平台建设,社会保障卡制发、管理、应用和服务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提高经办服务效率。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内设机构:办公室;待遇保障科(异地就医管理科);医药价格和服务管理科;基金监管科。

        下属单位:荥阳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本预算为部门汇总预算。

        三、人员构成情况

        部门机关及归口预算管理单位人员共有编制 24人,其中:行政编制 8人,事业编制 16人;在职职工 19人,离退休人员 0人等。

        四、车辆构成情况

        无。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0年收入预算 15681.42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 15567.42 万元(财政拨款 15567.42 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 114 万元。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0年支出预算 15681.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97  万元,项目支出 15592.45 万元。

        (一)按功能科目分类,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567.42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114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 88.97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78.67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10.3 万元;项目支出 15592.45 万元。

        (三)主要项目:

        1.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根据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郑医保〔2019〕8号),主要保障我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2020年预计发放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9806.05万元。

        2.城乡医疗救助: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民政局等部门关于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困难群众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郑政办文〔2016〕56号),需对具有本市户籍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和低收入家庭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实施医疗救助,预计使用本级匹配资金300万元。

        3. 打击欺诈骗保工作奖励: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医保发〔2018〕22号)对举报人进行奖励。根据《郑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2019年医疗保障六个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郑医保办〔2019﹞5号)和《郑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郑医保办〔2020﹞14号)实施意见,预计2020年度对打击欺诈骗保线索提供人员奖励4.37万元。

        4. 公务员医疗补助:根据荥阳市公务员医疗补助暂行办法,预计2020年度安排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540万元。

        5. 困难企业医疗保险统筹基金(6%):根据荥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荥阳市市属国有、集体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实施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荥政办〔2012〕61号),2020年度我市预计安排支出困难企业医疗保险457.2万元。

        6. 困难企业医疗个人账户(4.5%):根据荥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荥阳市市属国有、集体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实施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荥政办〔2012〕61号) ,为切实保障市属国有、集体困难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待遇,2020年度我市预计安排支出195.89万元。

        7. 破产企业医疗保险统筹基金(6%):根据荥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属政策性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实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荥政办〔2009〕44号),主要保障市属政策性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待遇,2020年度预计支出825.15万元。

        8. 破产企业医疗个人账户(4.5%): 根据荥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属政策性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实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荥政办〔2009〕44号 ),主要保障市属政策性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待遇,2020年度预计支出358.97万元。

        9. 企业离休人员医疗费(45人):根据荥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荥阳市离休人员及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医疗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荥政办〔20〕65号),主要落实我市离休人员及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医疗政策,负责离残人员医疗费的征收、支出和管理。2020年度预计支出207.45万元。

        10. 医疗保险信息化建设及社保卡共享平台: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7〕142号),2020年度预计支出医疗保险信息化建设及社保卡共享平台建设及维护费用20万元。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 15567.42 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114 万元。与2019年预算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 15567.42 万元,是因为荥阳市医疗保障局为2019年新成立单位,2019年未做相关预算。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增加 114 万元,是因为荥阳市医疗保障局为2019年新成立单位,2019年未做相关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 15567.42 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基本支出88.97万元,占0.57%;专项和事业发展支出15478.45万元,占99.43 %。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 88.97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78.67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9.91万元、奖金11.7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37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3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29万元、住房公积金5.02万元;公用经费 10.31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 2 万元、印刷费1.5万元、邮电费0.7万元、工会经费0.77万元、福利费0.7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56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114 万元,主要包括: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五)“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 0 万元,会议费预算 0 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 0 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预算数比 2019年增加(减少) 0 万元。主要原因:2019、2020年均无此项预算。

        2.公务用车购置费 0 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 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比 2019 年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比 2019年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2019、2020年均无此项预算。

        3.公务接待费 0 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比 2019年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2019、2020年均无此项预算。

        4、会议费 0 万元,。预算数比 2019年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2019、2020年均无此项预算。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0年,运行经费安排  80.56 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正常业务的运转,其中:办公费 23 万元,印刷费17.5万元,咨询费 2 万元、邮电费1.7万元、差旅费 5 万元、培训费5.25万元、劳务费13万元、工会经费0.77万元、福利费0.7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1.56万元,2019年荥阳市医疗保障局仅有开办经费50万元,业务逐项开展运行,经费相应增加。

        五、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的通知》(财预〔2017〕98号)要求,从2018年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根据经济分类科目改革要求,我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反映全部预算支出。

        六、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 0 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年初,本部门共有车辆 0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  辆,其他用车 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

        八、预算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我局2020年共安排项目支出 14 个,金额 15522.19 万元。具体项目及绩效目标见公开附表11。

        九、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局2020年预算安排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共有0项。

        十、空表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空表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0年度没有三公经费预算。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空表的主要原因是因为本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业务。

        3. 政府采购预算表。空表的主要原因是因为本单位本年度没有政府采购预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四部分  附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10.政府采购预算表

        11.支出项目绩效目标表

    附件
  • 【01】2020年荥阳部门预算批复表.xlsx
  • 【02】2020年荥阳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 【03】2020年荥阳部门预算公开附表.xlsx
  • 支出项目绩效目标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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