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第二十四批省企业技术中心的通知》(豫发改高技[2020]520号)文件安排,请辖区内企业积极申报2020年省企业技术中心,认真做好申报工作。
一、申报条件和材料要求。按照《河南省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豫发改高技[2018]939号)、省发改委通知执行。企业申报材料按照附件1、附件2准备,其中107-1、107-2表格为统计系统导出表,需高新区财政局统计办盖章。省市最终审核按照附件3及附件4要求进行。
二、申报时间。请各申报单位将省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材料纸质版一式9份于7月24日前报送我局。同时将电子版拷贝至U盘送至高新区管委会二楼创新发展局(申报材料扫描成PDF格式、省企业技术中心名单(附件5)为EXCEL格式)。
三、申报要求。按照省发改委通知对限定性指标最低标准的要求,申报企业需要同时满足以下限定性条件: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不低于500万元、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少于50人、年度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800万元。
联系人:姜欣如
联系电话:67983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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