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开发区发改部门:
根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第二十四批省企业技术中心的通知》(豫发改高技[2020]520号)文件安排,请组织辖区内企业积极申报2020年省企业技术中心,做好各项组织申报工作。
一、申报条件和材料要求。按照《河南省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豫发改高技[2018]939号)、省发改委通知执行。
二、申报时间。请各县(市、区)、开发区发改部门会同同级科技、财政、税务等部门以联合行文的形式,将推荐的2019年省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材料纸质版一式5份、省企业技术中心名单(见附件2)于8月6日前报送我委。同时将电子版(申报材料扫描成PDF格式)汇总后发委创新和高技术处邮箱。
三、申报要求。按照省发改委通知对限定性指标最低标准的要求,申报企业需要同时满足以下限定性条件: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不低于500万元、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少于50人、年度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800万元。请各县(市、区)、开发区发改部门严格按照限定性条件进行初审。
联系部门:市发改委创高处
联系电话:0371-67187600
电子邮箱:zzkjc@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