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敏学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关于申请设立郑州市金水区敏学中文读写培训中心有限公司的请示》,本机关已于2020年6月24日受理。经对办学申报材料的审查及评审组依法评审,认为你单位申请设立的郑州市金水区敏学中文读写培训中心有限公司办学条件基本达到了设置标准。
经评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举办郑州市金水区敏学中文读写培训中心有限公司,实施非学历中文读写培训,办学地点在郑州市金水区丰庆路68号院2号楼1-2层104号,建筑面积384平方米,办学规模为6个班,满员46人。培训中心法定代表人沈延宾,实行校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请你单位于2020年7月2日持本决定,到金水区政务服务中心领取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并尽快到相关部门办理其他手续。希望你们遵循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在许可的业务范围内开展办学活动,接受监督和管理。
2020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