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启动荥阳市2020年度第一批城乡挂钩
试点项目土地征收工作的通告
荥政通〔2020〕8号
为保障荥阳市经济社会和公共利益发展需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启动荥阳市2020年度第一批城乡挂钩试点项目土地征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范围、权属
(一)拟征收地块位于新材料园区2号路以南、园区3号路以东、庙王路以西、园区4号路以北区域。
(二)涉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关乡西史村。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拟征收地块用途为工业用地,用于荥阳市2020年度第一批城乡挂钩试点项目建设;涉及地块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征收情形。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该征收通告发布后,市政府委托城关乡人民政府会同市农业农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然资源和规划、林业等相关职能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进行全面调查。
四、其他事项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违反规定的,一律不予补偿安置。
特此通告。
2020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