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搏雅体育运动俱乐部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游泳)申请书》,本机关已于2020年7月3日受理。经对经营申报材料的审查及评审组依法评审,认为你单位申请的河南搏雅体育运动俱乐部有限公司经营游泳项目经营条件基本达到了设置标准。
经评审,依据《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定,决定准予河南搏雅体育运动俱乐部有限公司经营游泳项目,经营地点在郑州市文化路60号艺体活动中心一楼,占地面积1050平方米,社会体育指导员和救助人员10人,河南搏雅体育运动俱乐部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冠华,经营场所负责人李冠华。
请你单位于2020年7月13日前持本决定,到金水区政务服务中心领取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并尽快到相关部门办理其他手续。希望你单位加强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游泳)经营管理,保障各项游泳器材和设施符合国家标准,严格执行各项安全规章和责任制度,自觉接受审批部门的监督检查,确保安全健康经营。
2020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