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规划市政建设环保局拟对郑州航空港城市运营有限公司航空港梅苑小区分布式多能互补供热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7月15日—2020年7月17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对策和措施 |
1 | 郑州航空港城市运营有限公司航空港梅苑小区分布式多能互补供热项目 |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来之街以东、如荼路以南、银港大道以西、郐城路以北 | 郑州航空港城市运营有限公司 | 河南碧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来之街以东、如荼路以南梅苑小区内,拟建设1套燃气空气源热泵系统,为梅苑小区供暖,主要建设内容为28台燃气空气源热泵机组、1台700KW备用调峰燃气锅炉及相关附属设施,项目建成后最大供热面积为50391.3m2。项目总投资581.9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万元。 | 一、废气:燃气空气源热泵机组和调峰燃气锅炉废气处理后经排气筒达标排放。 二、废水:生活污水经小区化粪池处理后,与软化水制备系统排污水、除污器冲洗废水一并由市政污水管网引入郑州航空港区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固废:运营期产生的危险固废暂存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合理处置。 四、噪声:运营期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经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后达标排放。 |
二、听证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规划市政建设环保局 生态保护与环境影响评价处
联系电话(传真):0371—86112289
通讯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星港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