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区政协第九届四次会议第90号提案的回复

  • 索引号:00528361X/2020-00014
  • 发布机构:上街区公安局
  • 关键词:建议提案
  • 成文日期:2020-06-28
  • 发布日期:2020-07-16
  • 关于对区政协第九届四次会议第90号提案的回复

    郑州市上街区公安局

    对区政协第九届四次会议第 90 号提案的

    复      函

     

    张建平 委员:

    您提出的《 关于金华路与许昌路、丹江路交叉口安装红绿灯的建议 》收悉。现答复如下:

    金华路与许昌路交叉口、金华路与丹江路交叉口均为丁字路口,根据平均交通流量及路口相隔距离等因素,为提高车辆通行效率,目前两处路口暂未设置交通信号灯,但均已完善黄闪警示灯、路口指示牌及道路标线。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对全区未设置信号灯的路口进行全面排查梳理,并及时向区政府提交报告,建议适时在交通流量增大、交通事故多发的路口设置交信号灯,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感谢您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20 20 年 6月 28 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上街区公安局交巡警大队   68121000

    联   系   人:陈 鹏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