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规划市政建设环保局拟对鸿富锦精密电子(郑州)有限公司新增两套X射线CT扫描系统应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7月20日—2020年7月22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对策和措施 |
1 | 鸿富锦精密电子(郑州)有限公司新增两套X射线CT扫描系统应用项目 | 航空港区振兴路东侧综合保税区 | 鸿富锦精密电子(郑州)有限公司 | 河南励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种类和范围:原许可种类范围不变。 2.项目内容: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郑州市航空港区振兴路东侧综合保税区,厂区西临长安路,南临始祖路,北临远航路,东临枣林路。新增使用两套Nanotom m180型X射线CT扫描系统,其最大管电压为180kV,最大管电流为0.88mA,属于Ⅱ类射线装置,拟安装于建设单位F06厂房1楼的SMT测试区北部CT室。总投资7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0万元。 | (一)射线装置在非工作状态下不产生射线,正常工作情况下不产生放射性废水、废渣、废气;辐射工作场所按照辐射防护要求设计建造,场所门外设置醒目的状态指示灯和电离辐射警告标志,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工作人员配备个人剂量计和辐射防护用品。 (二)辐射防护:项目对周围公众和工作人员的辐射影响满足有关标准要求。 |
二、听证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规划市政建设环保局 土壤与辐射环境管理处
联系电话(传真):0371—61312018
通讯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星港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