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普罗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游泳)申请书》,本机关已于2020年7月6日受理。经对经营申报材料的审查及评审组依法评审,认为你单位申请的郑州普罗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经营游泳项目,经营条件基本达到了设置标准。
经评审,依据《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定,决定准予郑州普罗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经营游泳项目,经营地点在郑州市国基路168号A区1号楼1层13号,占地面积375平方米,社会体育指导员和救助人员5人,郑州普罗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晋曦,经营场所负责人李晓娜。
请你单位于2020年7月14日前持本决定,到金水区政务服务中心领取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并尽快到相关部门办理其他手续。希望你单位加强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游泳)经营管理,保障各项游泳器材和设施符合国家标准,严格执行各项安全规章和责任制度,自觉接受审批部门的监督检查,确保安全健康经营。
2020年7月10日